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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0-09-03   广东税务   广东税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音频来源:广东税务 央广大湾区之声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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