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化妆品备案需提交完整配方?监管部门这样说!

2020-11-26   青眼   青眼-2015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文|Cathy

11月25日,理性护肤运动发起人冰寒在微信公众号“冰寒护肤”上发表了名为《在中国化妆品历史的转折点上,有必要说几句了》的文章(下称冰寒文章),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提交完整产品配方提出质疑,进而引发行业热议。

▍截自微信公众号“冰寒护肤”

对此,青眼第一时间联系文章作者冰寒,他称,写下了该文的目的是希望引起政府部门关注,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协会(下称香化协会)理事长陈少军则向青眼表示,昨日国家药监局相关人员已和行业内百余家企业一起就近期发布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征求意见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其中就包括上述意见稿。

“备案时要求上报配方表”引行业恐慌

冰寒文章中,主要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第三章第24条中“要求注册人申请注册或者备案人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完整的产品配方”,以及第27条中“要求配方表应当包括原料序号、原料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提出了质疑。他在文章中写道,”产品的配方是企业的核心技术秘密,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也属于财产权,也就是说,配方等同于现金。让企业交出完整的配方,就相当于让企业交出了银行密码。”

而这样的看法也几乎得到了行业人士的一致赞同。青眼采访的多位行业人士均表示,反对上述意见稿中关于上报完整配方信息的相关内容。他们认为,产品配方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旦信息泄露,企业的竞争优势就荡然无存。还有部分业内人士称,“监管部门把企业管得太事无巨细,实际上也不利于企业创新和发展。”

▍截自《在中国化妆品历史的转折点上,有必要说几句了》文章评论

欧诗漫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霍刚对此也表示赞同。“虽然可以理解监管部门的初衷,但是要企业上报配方的详细信息,一来没有这样的必要性,尤其是普通化妆品;二来,企业也会因此面临信息泄露的风险。”他坦言,“之所以大家都很担心,关键原因是监管部门目前也没有说明将采取什么措施保护企业的配方信息,所以企业有担忧也是情有可原。”

在霍刚看来,在当下这个转折点,监管部门的任意一点态度、一个决定,都会影响到化妆品行业未来数十年的发展,影响到无数个企业的存亡。“我们希望,监管部门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审慎的决策。”他表示,理解对监管部门对消费者健康安全的责任,但,企业并不在这一责任的对立面。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也能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可参考欧美国家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冰寒在文中建议,对于普通化妆品的管理,我国可以参考欧美国家的做法。

据其介绍,对于普通化妆品,美国的管理方式是:除了对特定原料和原料中一些有害物质进行审批和监管之外,对于终产品实行的是品牌自主负责的制度,不强制要求企业备案产品;欧盟则是要求企业提供框架配方,以便在有问题时及时提供适当的医疗措施,而框架配方指的是一种配方样式,分类列出各功能的原料及其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含量,或者在产品未被配方涵盖或部分涵盖时,给出相关的定量或定性信息,而不是单独列出每一种成分,各类原料的“最高含量”也不是准确含量。

对于这一建议,霍刚也表示赞同。他认为,欧美国家对于普通化妆品监管的做法,的确对于行业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建议监管部门可以进行考虑。

此外,霍刚还表示,事实上从法律层面而言,我国对于化妆品行业的监管已处于较高的水平。他建议,当下行业监管的重点不是法律条文上的“事无巨细”,重点还应在于,监管部门对于日常不良行为的监测和执法,这样法律行业才能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意见正在商讨中

那么,国家药监局在出台上述意见稿时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对于上述行业人士的心声,监管部门是否已知晓?其是否会慎重考虑行业各方人士的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对此,青眼多次拨打国家药监局化妆监管司的电话,试图获得回应,但截至发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青眼通过香化协会理事长陈少军了解到,就在昨日,国家药监局相关人员已和行业内百余家企业一起就近期发布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征求意见进行了沟通和讨论。“昨天沟通的内容中也包含了上述意见,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对意见进行商讨。”

陈少军称,虽然现在还不清楚最终发布的政策是否会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备案过程中,监管部门肯定不会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他说,“就这点而言,企业可以吃下一颗‘定心丸’,因为本身泄露商业机密也是违法的行为。”

此外,陈少军还表示,目前与新条例相配套的各个征求意见稿已相继发布,对于其中的内容,企业有企业的思考角度,政府部门也有处于行业监管的考量,但是大家的初衷都是一样,那就是希望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因此,对于行业内普遍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一定会慎重考虑。

另外陈少军还强调,目前各项法规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任何企业都有权利提出建议或意见,有不清楚的或者质疑的地方都可以一并提出。“除了药监局公布的渠道外,香化协会也是政企沟通的渠道之一,无论是否为香化协会的会员,都可以通过协会表达企业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