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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风云:龙头股一日蒸发近千亿,但机构认作长期利好?(附股)

2021-03-24   21世纪经济报道 21投资通   研究员毕永豪   

3月22日下午,工信部官网发布: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2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消息发布后,市场上的电子烟概念股反应迅速。首先是美股市场,电子烟品牌悦刻RELX的母公司、“电子烟第一股”雾芯科技(RLX.N)大跌47.84%至10.20美元,市值蒸发近千亿人民币。

港股方面,全球最大电子雾化设备制造商思摩尔国际(6969.HK),在23日盘中一度大跌39.35%,最终收跌27.22%至48.00港元。

A股市场的电子烟概念指数在23日收跌2.36%,其中亿纬锂能(300014.SZ)大跌15.85%,是当日机构净卖出金额(约5.57亿)最多的个股;金城医药(300233.SZ)、爱施德(002416.SZ)、集友股份(603429.SH)等相关概念股皆录得较大跌幅。

由于具体细则尚未出台,新政对电子烟行业的实际影响未知,而且各个环节的要求不尽相同,后续将会是风险与机会并存。

假设新政实施全面管控:

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与传统卷烟具有同质性,因此电子烟同样会推出税收政策,预计各环节利润将受到挤压,短期内电子烟生产、品牌、零售企业的业绩将承受较大压力,特别是品牌商可能会受到较大冲击,导致行业增速放缓,从高毛利率生长阶段逐渐转型。

目前我国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都实施了全流程统一管理,设生产、批发、零售三类许可,管控十分严格,目前仅19家中烟子公司拥有生产相关许可。若新政要求电子烟参照传统卷烟,实行专营专卖,民营企业参与度将大幅降低,只能参与附加价值较小的辅助生产环节。

以下个股需注意风险:

假设新政以加强监管为主:

本次修改将推动电子烟监管法制化,电子烟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须按照实施条例规定申请许可证,并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参照卷烟零售的牌照管理,预计电子烟零售许可获取难度不大,但电子烟产业各环节准入门槛将有效提高,一方面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将出清劣势企业与经营不规范企业。长期来看电子烟各环节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利好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业。

天风证券认为,此次修例将首先明确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由中烟作为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是主要目的,完全禁售或完全专营专卖的可能性较低。随着雾化电子烟监管落地,我国加热不燃烧产品(NHB)也有望逐步推出,持续满足消费者的减害需求、提升消费体验及卷烟上结构。

综合光大证券、天风证券、东吴证券等券商的推荐,关注以下个股机会:

同时券商也提示:政策监管力度超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风险。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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