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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出手严厉监管!工行、支付宝等6机构发公告禁止开展虚拟货币交易

2021-06-21   21综合   

6月21日,人民银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支付宝等纷纷发表公告禁止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

盘面上,比特币一度短线跳水超700美元,现跌破33000美元/枚。

  • 中国工商银行: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我行将持续加强监测,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向我行举报。

  • 中国建设银行: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公告,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以及提现、购买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划转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资金。全文如下:

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公告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行业协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及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打击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行重申:

一、建设银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以及提现、购买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划转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资金。

三、我行将持续加强涉虚拟货币交易的日常监控排查力度,对于上述涉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此温馨提示:请广大客户增强风险意识,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相关资金交易,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自身财产及权益受损。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告: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按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 中国农业银行: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

中国农业银行21日在官网发布“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声明表示,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等规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

声明主要提出三点:

一是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是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以及账户的资金安全,请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协助履行法律义务,打击涉及虚拟货币挖矿和资金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客户应高度警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中国农业银行强调,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产品、服务等进行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交易。

  • 兴业银行:禁止使用我行账户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兴业银行公告: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我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 支付宝:将监控排查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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