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澳门)仲裁协会理事会主席赖建国:谱写粤澳商事调解新篇,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2022年01月21日 19:3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蔡依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公布实施,标志着粤澳深度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新时期,粤澳两地经贸往来也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南方财经全媒体特约记者蔡依莹 澳门报道 1月20日,广东省代省长王伟中作《政府工作报告》,用相当篇幅提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特别是全力推动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 其中,今年广东将会科学编制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出台横琴合作区条例以及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王伟中在总结2021年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成效中指出,去年一年,广东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强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入实施了“湾区通”工程,广州期货交易所、“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首批湾区标准目录、首次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等重大改革落地见效。

打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商事调解平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方案》)的公布实施,标志着粤澳深度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新时期,粤澳两地经贸往来也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方案》提出,“加强粤澳司法交流协作,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都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中国东盟(澳门)仲裁协会理事会主席、中国国际调解仲裁院名誉院长赖建国博士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以1月14日刚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为例,其中提及诚信原则的适用,关注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将偿付农民工工资的“绿色通道"适用于弱势中小微企,协办整体查封后解除超标部分的查封等。

“当中蕴含了共赢发展的理念,与新加坡政府知识产权及科技领域的施政理念有共通之处,汇集各方力量支持良好的法治建设。”赖建国说。

2021年12月28日,横琴横琴粤澳深合区国仲民商事调解中心正式与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谋横琴粤澳合作区争议调解事业发展。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王瑞森表示,本次合作是丰富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的积极尝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区域营商环境和三地在法律层面进一步开展体制对接和机制衔接。

王瑞森补充,商事调解的建设是持续的命题,我国加入《新加坡调解公约》以后,中国的商事调解已经展现出向国际标准看齐、按国际标准行事的全新面貌。他认为,如何更有效地使商事调解在大湾区积极发挥“一国、两制、三法域”中的独特优势,为中国及涉外商企提供最佳的商业争议解决服务,打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商事调解平台,构建商事调解机制,实现国际商事调解事业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是横琴粤澳深合区国仲民商事调解中心新的努力方向。 

随着琴澳合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合作区内企业接触的涉外商事交易的频率与规模都出现了高速增长。由此带来的涉外商事争议也愈发复杂、多元,采用传统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已难以满足商事主体对低成本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商事调解在合作区内的适用和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律师调解员涂远钊称,由于珠澳两地分属不同法域,法律原则、法治理念及法治传统存在差异,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在合作区内的争议解决中存在法律适用上的障碍和冲突。采用调解化解商事争端具有和谐、灵活、低成本、高效率等多项优势,可在引导突破法域障碍,有效探索对接内地与澳门商事纠纷有效解决和民商事法律制度衔接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为合作区商事主体提供优质、和谐、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管治智慧在于“引导”而非“主导”

赖建国认为,促进调解与仲裁大氛围的顶层设计理念,有助善用及引进人才,对澳门ADR(非讼争议解决)发展、有成效地融入大湾区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他强调,调解与仲裁解决跨域纠纷的功能,已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遵循调解与仲裁国际化的节奏,应及时把握这一历史机遇,支持澳门更好的融入大湾区及国家发展大局。

在中国仲裁法改革如火如荼之际,周边地区以及全国各片区的发展形势在呼吁澳门特区顺应竞争、跑步进场。 融入工作千头万绪,其中善用人才以及人才引进也是澳门需要面对的问题,毕竟澳门的ADR(非讼争议解决)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没有人才团队,平台很难做大。

赖建国称,全国各地近些年出台的人才引进“标准”值得参照,但不宜照搬。例如,说到学术论著时只泛泛的求“量”却丢掉调解、仲裁及诉讼核心专业的“质”的情况应当然避免。因应澳门的情况,要找有格局有担当、能把调解与仲裁当事业做而非打擦边球,除专业外亦有诚信的人才,在适当的位置起到适当作用,考核其绩效,担当起成形调解与仲裁大格局的历史责任。

赖建国认为,因应调解与仲裁的特性及其发展,管治团队的智慧在于“引导”而非“主导”。 引导者首先自己是专家,深入认识及了解ADR(非讼争议解决)业界,例如“国际调解培训师”可以不等同大学法学院的讲师,培训师在业界有认受性、由专业培训机构聘任,而讲师由大学聘请、办案经验可以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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