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试点 力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2年05月19日 20:54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俊
在天津、吉林、上海等九省(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举报处理、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公平竞争指数四项试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北京报道 

今天(5月19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在天津、吉林、上海等九省(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举报处理、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公平竞争指数四项试点。这利于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何重要性?

公平竞争审查是指约束政府的行为,以确保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投资政策,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前提。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一个重大的制度性安排。

早在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该项制度正式建立。不过实践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还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刚性约束有待增强、整体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去年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作出专题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细则,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去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五部门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了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作为约束行政权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在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要性逐渐凸显。

2021年10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增加了“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望被写入法律

此外,就在一个月前,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其中就强调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

此外《意见》强调“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要求“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可见,接下来公平竞争审查将作为重点工作推进。

试点如何推进?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本次试点涵盖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的全链条全环节。

一是以提升审查效能为重点,在江苏省、重庆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试点,通过信息自动归集和大数据分析,提升审查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以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为重点,在天津市、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严格把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

三是以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为重点,在安徽省、广东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构建渠道畅通、规则完备、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提升制度权威。

四是以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为重点,在浙江省、广东省试点编制公平竞争指数,探索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宏观评估和实施方式。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统筹抓好试点实施工作,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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