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明晰海洋生态环保“路线图”,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06月23日 17:23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德尚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实习生江孜琦 北京报道 6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在会上介绍,“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起步顺利,《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进入快车道。以美丽海湾建设作为工作主线,国家、省、市、海湾上下贯通、分级治理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21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中趋好,在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介绍了近期印发的《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明确生态环境领域支撑经济平稳运行五项重点举措:推动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有效投资;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优化调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部分管理要求;深入摸排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环保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加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力度。

制定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具体举措。刘友宾透露,《通知》发布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复引江补汉工程、北沿江高铁上海至合肥段、海则滩煤矿等水利、交通、煤炭等行业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3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100亿元。

海洋生态环保“路线图”逐步明晰

张志锋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洋司自去年以来深化“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划方案等,逐步明晰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据介绍,“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目前起步顺利。

顶层设计方面,《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已纳入2022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现阶段,正在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组织起草法律修订草案,生态环境部和各有关部门也在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做好相关工作。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以美丽海湾建设作为工作主线,在全国划定283个海湾(湾区),“一湾一策”精准部署每个海湾的重点任务措施。国家、省、市、海湾上下贯通、分级治理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决策部署方面,“十四五”继续推进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的攻坚战。当前,《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由多部门印发实施,8个相关沿海省(市)和“2+24”沿海城市均已行动起来。

张志锋同时指出,去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中趋好。

一是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81.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

二是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总体改善,监测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均处于健康或亚健康状态,已基本消除“不健康”状态。

三是主要用海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在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加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力度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生态环境领域支撑经济平稳运行重点举措进一步得到明确。其中特别提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国家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建设,提高资金对接项目精准度,加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力度。

除此之外,《实施细则》还提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推进重大工程实施方面。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推动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有效投资。

二是强化环评服务保障方面。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水利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煤炭保供、涉及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大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创新惠企纾困举措。针对部分发电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煤质分析样品送检难、部分月份碳排放有关数据缺失、现场核查难等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部分管理要求。

四是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指导各地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夏季臭氧监督帮扶工作改为线上开展。深入摸排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环保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

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得到社会关注。

“制定实施《通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具体举措。《通知》对近年来环评领域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的有效举措进行系统集成,提出一批创新举措,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批效率。”刘友宾介绍道。

刘友宾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通知》以改革试点方式提出环评审批方式新举措,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开展“打捆”环评审批,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二是取消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项目环评审批和总量指标挂钩;三是规划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最大程度地为项目推进节省时间。

“《通知》发布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复引江补汉工程、北沿江高铁上海至合肥段、海则滩煤矿等水利、交通、煤炭等行业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3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100亿元。”刘友宾透露。

张志锋认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是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今年第一、二季度先后批复海洋工程建设项目15个,涉及总投资约669亿元,推动渤中气田开发工程等重大项目尽快落地。”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主动服务、指导协调和重点支持,为协同推进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张志锋表示。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