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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7家长期停牌公司被“快速除牌”

2019-10-22   投资快报   钟玉忠   

壳股、仙股的数量在港交所上市公司中占有比例一直高居不下,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近两年,港交所也在一直在修订及改革有关借壳上市、退市以及其他相关的规则。2019年7月26日,港交所推出了借壳上市和壳股活动的监管规则,主要针对港股炒壳行为严重、存在大量僵尸股等进行严格监管。据资本邦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港交所已向至少27家长期停牌的公司发出除牌要求。

港股壳公司遍地 壳价大跌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0月18日,港股市值小于10亿港元的上市公司数量为1225家,占总上市公司数量的50.78%。其中,市值低于5亿港元的上市公司数量为912家,占比37.81%。这类市值较低的公司,一般市场成交不活跃,其主营业务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因此被普遍认为是“壳股”。

壳股遍地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港股的退市规则不设置成交量、股价等反应市场认可度的量化指标,不设置营收、净利润、现金流等反应公司业务质量的量化指标。在港股被认定成是“现金资产公司”的上市公司会被退市,但是关于“现金资产公司”的判定标准也是模糊的。在较宽松的监管规则下,港股炒壳、养壳的现象非常普遍。此前一直未能登陆A股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也选择赴港壳,最知名的则属阿里巴巴购买文化中国股权。

不过,近年来,港交所加大对壳公司的监管,港股壳价急速下降,跌幅已超过50%。曾经叫价7亿港元至8亿港元的壳股,目前的价格低至2亿港元至3亿港元。有市场人士表示,早前一家创业板公司卖壳,最后成交价不足1亿元;原因是港交所创业板取消了专版简化程序机制,吸引力大减,想卖壳需要给予很大折让。“且借壳上市受港交所新规影响十分低迷,买卖壳的成交量大幅减少。”

超27家长期停牌公司遭“快速除牌”

2018年8月,港交所对于借壳上市、持续上市准则及其他《上市规则》条文修订的咨询就已结束,其中关于对业务不足公司拟进行的反向收购活动增加额外要求引来最大反响。同年12月5日,香港证监会委员何贤通表示,香港证监会将提高借壳上市以及使用名义股东隐藏实际控制人行为的审查标准。其中,审查标准提高后或将从两个方面对大股东进行穿透,第一是审查资金来源,第二则是审查实际控制人背景和行业的关联度。

2019年7月26日,港交所正式发布《有关借壳上市及其他壳股活动等咨询总结》称近年来港股借壳上市盛行,一方面是投资者买入上市发行人控制权以取得其上市地位,达到借壳上市目的;另一方面是上市发行人本身业务能力一般,还常年亏损,于是出售相关业务卖壳,投机炒壳行为已成为市场操控及内幕交易的温床。

对此,港交所决定修订《上市规则》有关借壳上市以及持续上市准则的相关条例,并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修订后的新规主要内容为:发行人不得在控制权变动之时或其后36个月内建议将其全部或大部分原有业务出售或作实物配发。港交所亦可限制发行人不得在实际控制权转手之时或其后36个月内进行有关出售或作实物配发。

对于香港市场上对长期停牌且复牌无望的壳股、仙股、僵尸股,港交所对其实行了“快速除牌”制度。主要包括:

1、 主板上市公司停牌需在18个月内,创业板上市公司停牌需在12个月内复牌,否则港交所有权将予以除牌。

2、 重点监察少数业务运作规模极低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拟主要特征包括:近期业绩报告显示公司业务活动极度低迷,营业收入极低,业务入不敷出,出现亏损和营运现金流为负;业务长期极度低迷和亏损,过去数年间,公司生意已经严重恶化;公司无法证明其拥有足够价值的资产维持上市地位,其资产已经无法产生足够的收入和利润来证明该公司拥有切实可行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意。港交所有权令上市公司短暂停牌或将其除牌。

根据规则,上市公司被除牌的流程有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最短六个月,其间公司可提交复牌建议予港交所审批。在每个阶段结束时,如果没有一个可行的建议,港交所会将公司置于下一个除牌阶段,直至取消上市地位。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港交所已向至少27家长期停牌的公司发布除牌公告。其中,长港敦信(02229)、浙江展望(08273)、太平洋恩利(01174) 、昆明机床(00300)、中国有色金属(08306)5家公司已经退市,剩余公司则向港交所申请覆核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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