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收款码之争

2021年11月27日 17:57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边万莉,家俊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家俊辉 北京报道 一次对监管要求的误读,经市场发酵,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11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很快,这一消息在大众的热议中冲上微博热搜,一方面用户想知道这会对微信、支付宝产生怎样的影响;另一方面,用户更关心的是,这将会对自己产生怎样的影响。毕竟,当前移动支付已经和手机一样,渗透到当代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给出了更强烈的反应。记者注意到,上述消息的发酵,反而成为市场上与微信、支付宝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红利”。比如拉卡拉(300773.SZ)股价全天涨幅超过18%,移卡(9923.HK)股价全天涨幅也超过10%,且盘中一度涨超16%。

大众很疑惑,资本很疯狂。但需要明确的是,“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是对央行在今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中相关监管要求的严重误读。仔细研读会发现,央行在文件中已经十分明确,个人收款条码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换言之,商户以后收款时可以继续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款码,但不能用个人收款码,而要用商户收款码。

此外,《通知》还对个人收款条码的规范使用提出了一些列要求,而受到约束的则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码。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在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的同时,将条码支付也纳入监管,并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弥补了此前存在的一些监管漏洞,有助于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

变化中总是蕴藏着机遇,新规是否会搅动行业变局?一如多年前在春晚“横空出世”的微信支付,迅速挤占市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支付机构和银行已是蠢蠢欲动。

Q1:对消费者有何影响?

《通知》指出,“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同时还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这并不是说微信和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再使用。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通知》是要求商户提供微信、支付宝经营性二维码,以后不能用个人二维码收经营性收款。

有网友担心是否以后都不能再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答案是显然否定的。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正常付款和转账不受影响。11月27日,央行回应称,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打个比方说: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Q2:小微商户成本会增加吗?

对于小微商户来说,使用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有何不同?

中国支付网创始人、总编辑刘刚表示,“商户收款码是真正的收款码,个人收款码其实是转账的快捷方式。商户收款码必须得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才能使用,如营业执照等;个人收款码只要是实名认证就能收款了。”

具体申请流程上,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例,支付宝商家收钱二维码经过认证的个人/企业支付宝账号均可申请,签约需要提交经营场所照片(包括店铺招牌照片和店铺内景照片)、店铺名称/经营品牌名称、实际经营地址。如果是以个人账号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

而微信支付向有线下场所的商户提供JSAPI支付,即商家张贴收款码物料,用户打开扫一扫,扫码后输入金额,完成付款;支持信用卡收款、自动提现到银行账户。申请接入微信支付不收取任何申请费用。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均可申请。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对公银行账户/法人对私账户、法人身份证等信息。

有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最简单的区别在于个人收款码是在支付机构钱包内的资金转移,而商户收款码需要经过银联或网联的清算。”基于此,商户收款码会涉及到收单费率。

具体费用方面,支付宝商家收钱二维码,按单笔费率0.6%收费,顾客付款可支持余额、银行卡(储蓄卡和信用卡)、花呗、花呗分期等,均按此费率向商家收取服务费。商家默认收款到签约账号的支付宝余额,实时到账。与支付宝费率不同,线下场所接入微信支付的商户交易按费率收取服务费,一般与商家选择的经营类目有关,为0.6%-1%不等。不过,餐饮和线下零售的费率均为0.6%。

如果是以个人二维码收款,提现到银行卡的手续费为0.1%。那么,个人收款码变为商户收款码后,小微商户的经营成本会增加吗?关于这一点,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减费一直在落实,线下商户的经营成本一直在降低,实际对于个人经营者来讲影响不大。另外,支付宝、微信支付也许会出一些优惠补贴的活动。”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对中小商户来讲,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

在刘刚看来,“变更为商户收款码后质量肯定不会有什么下降,质量都是一样的,都是收款码。但如果升级商户收款码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开通信用卡收款,个人码是没法信用卡收款的,其实,现在信用卡收款是占据了很大的一个比重。”

Q3:为什么要变为商户收款码?

既然“成本不升、质量不降”,为什么要由个人收款码变更为商户收款码呢?这背后更多的是基于对反洗钱的监管考虑。

不可否认的是,个人收款条码的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董希淼向记者表示,“我们看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个人信息、盗用账户资金,做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违法的事情。条码支付在方便大家的同时,的确存在一些容易被利用的空子,是该治治了。”

他进一步指出,《通知》是为了规范条码支付行为、堵上支付漏洞,防范那些利用条码支付进行赌博、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从长期看,有助于推动条码支付健康发展,防范支付风险,也更好保护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提到,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刘刚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跑分平台的运作手法就是利用个人收款码分散资金,以躲避监管的追查。例如,要洗100万的黑钱,就会分散在个人收款码里面,然后再分散,监管追查起来非常不容易。但如果是商户收款码,就不能如此操作了,相比于个人收款码来说,更容易监管。因此,《通知》主要是为了遏制电信诈骗,这是根本的出发点。”

除为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用户提供商户收款码之外,《通知》提出了其他一些针对性要求。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简言之,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不能用于远程面对面收款,且对其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将会有所要求,但是对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有从业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对于文件的理解是,个人收款码不是完全不能再使用了,但可能会比较麻烦,需要隔一段时间重新生成一个新的个人收款码。”

Q4:未来将如何落实?细则仍需明确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也就是说过渡期仅剩3个多月。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业内对如何落实个人收款码的监管要求仍存在诸多疑虑。

比如,《通知》提到的“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该如何定义?董希淼认为,央行下一步应出台明确的标准。在他看来,这更多是指从事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经营活动。对此,央行回应称,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进而,“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用户如何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暂未给出具体的升级方案。

支付网创始人刘刚认为,对于支付机构而言,个人收款条码转变为商户收款条码已经有成熟的操作流程和升级方案,但申请变更收款条码用途的用户需要具备监管要求的条件。正如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监管机构要明确相应的变更标准。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对于个人收款条码、使用个人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和边境地区支付受理终端,应当进行专项监测。”这是否意味着,明年3月1日之后,仍有部分“特殊用户”?

“同样,这也需要央行进一步明确。根据监管历来的操作,一般都是先出通知文件指明监管大方向,然后参考市场反应,出台具体细则。”董希淼如是说。业内认为,这些问题确实还需要做进一步明确。

Q5:是否会搅动支付行业变局?

2015年春晚“摇一摇”抢微信红包,微信支付可谓是“一举成名”。数据显示,当日全国微信红包收发总量达10.1亿次,春晚微信摇一摇总量达110亿次。以此为界,支付行业不再是支付宝一家独大,微信支付强势入局,从此形成双巨头竞争的格局。

以此类比,“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的监管要求,是否会成为搅动支付行业格局的关键节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通知》出台后,有银行人士借机营销所在行商户收款码业务。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11月26日,第三方支付机构拉卡拉(300773.SZ)股价全天涨幅超过18%,移卡(9923.HK)股价全天涨幅也超过10%,且盘中一度涨超16%。

董希淼表示,“《通知》对支付行业的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以小微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支付机构是利好,比如拉卡拉。同时,对银行来说也是利好。”

移卡方面向记者表示,接下来会在二维码交易上持续发力。另外,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提问,“明年3月起,限制支付宝、微信静态收款码用于经营性服务,对于公司有哪些影响。”拉卡拉方面表示,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

不过,也有人认为支付机构切入这块市场的动力不足。一方面,目前还未出台具体细则,如何落实仍处于迷茫期;另一方面,小微商户资金流水有限,但推广费用并不低,对支付机构来说不如拓展企业用户性价比高。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典型的“四方模式”,主要参与方有发卡行、卡组织、收单机构、商户。其中,发卡行是银行卡收单市场的发起者,主要为商业银行,业务收入来自向收单机构收取手续费分润;卡组织主要是银联和网联;收单机构,线下收单主体是商业银行、银联商务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涉及到的四方以不同的形式和规则从中获得收入。

按照这个逻辑,如果银行能切入小微商户的商户收款码市场,不仅能获得一定盈利,同时也许还能够带动银行其他业务发展,如开户、存款等。对此,有银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理论上确实如此,现在银行对于收单市场普遍都很重视。未来就是看在引导小微商户从个人收款码转为商户码方面,支付宝、微信支付和银行等收单机构如何比效率。可以肯定的是,小微商户的成本不会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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