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小龙:“小法人、大平台”模式可以兼顾防风险和支农支小

2023年01月13日 19:5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志锦,唐婧
在改革化险过程中,农信社并不能简单“一并了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志锦 唐婧 杭州报道  “如果允许县域法人合并,那么穷的县就倒霉,一定会被抽水。在改革化险过程中,农信社并不能简单‘一并了之’。”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小龙2022年12月下旬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直言。

时值全国疫情进入高发期,王小龙接受面访实属预期之外。王小龙带着一大沓文件及材料,还带着一本书。在采访过程中,遇到关键节点,他会边说边向记者展示相关文件原文及数据。

这本书是《金融的谜题:德国金融体系比较研究》,作者是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经济一局局长张晓朴,也是第十一届、第十四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的获得者。张晓朴认为,与英美等国家不同,德国金融业占GDP比重长期低于5%,始终维持“小金融、大实体”的格局,可以为中国的金融发展带来很多启发。

王小龙毫不掩饰对这本书及德国金融模式的认可,甚至也在德国经验中寻找浙江农信体系改革之路。他认为,小法人银行都需要一个自下而上发起、民主管理的联合体,以及市场化运作、多牌照经营的大平台,为其提供综合服务支撑。《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文,以下简称15号文)确立的“省县两级、统分结合”管理体制,本质上和国际通行的“小法人、大平台”模式是一致的。

王小龙表示,吸收合并往往只能在短期内、表面上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难以解决小法人银行如何坚持支农支小、完善治理机制等核心问题。德国和浙江的金融实践都证明,“小法人、大平台”模式可以兼顾防控金融风险和坚持支农支小。

在王小龙看来,这种“小法人、大平台”模式并非要变成从上至下的持股,而是要在坚持县域法人定位的基础上增强省级大平台的服务功能,即大平台该管的要管到位、该放的要放彻底、该服务的要服务好。他透露,未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将借鉴德国储蓄银行集团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小法人、大平台”模式,重点加强省级服务大平台建设,争取小法人银行“做不了、做不好、做了不经济”的业务牌照,提升为辖内行社提供综合服务支撑的能力。

数据显示,近年来浙江农信存贷款总量、资产质量、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农信前列;存贷款规模、涉农贷款规模、农户小额普惠贷款规模和覆盖率、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客户数等多项指标居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是全国农信的标杆。

2022年4月18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成为新一轮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第一单”。就浙江农信改革的相关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了王小龙。

王小龙

化险:人比资本重要

《21世纪》:在新一轮农信社改革过程中,浙江为什么会成为第一单?

王小龙:今天一些省份的农信社,相当于浙江农信2004年的时候。那时浙江农信不良率也很高,但浙江农信经过三轮改革化险,资产质量明显好转,经营也越来越好。

15号文发布后不久,浙江省联社随之成立,花了5到10年的时间专注于改革化险。第一届班子的重要任务就是化解不良,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一批秉承着“功成不必在我”精神的人才,他们下沉到各个县市去清收、去纠腐败治乱象、加强队伍建设,有的甚至还要同黑恶势力作斗争,防止恶意报复。

第二个阶段是2010-2016年,这个阶段是浙江农信的全面跨越阶段。我们坚持做小做散、杜绝垒大户。事实证明当年的“苦活”“累活”是值得的,不仅减少了集中度风险,也为今天浙江农信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个阶段是2016年以后,浙江农信基本上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不仅速度快,质量也好,行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很多人认为,浙江农信之所以成为全国农信的排头兵,是因为浙江地方经济发达,农信社发展土壤本来就好、干部队伍好。实际上,浙江农信是经历了漫长的改革化险阶段才走到今天的。

《21世纪》:在这三轮改革化险的过程中,浙江农信最重要的经验是什么?

王小龙在早期改革化险的过程中,我们总结了三条经验:一是要有一位优秀的董事长,二是兄弟行社帮忙,三是省联社协调。有的行社出现风险问题,省联社就要协调全系统资源,协调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特别是选派先进行社的优秀干部,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帮助其化解风险,并通过“传帮带”形成了共同的基因、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一些风险事件表面看是“钱”的问题,实质上是“人”的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关键就是要抓牢风险背后“人”的因素。对于农信社这样的小法人银行来说,人比资本重要,化解风险不能单靠资本解决。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牢行社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配好行社“一把手”,才是正道。

正是因为有人才,特别是有一批优秀的高管队伍,浙江农信最近才敢战略入股温州银行,推动其化险解困转型发展。这是全国金融改革的一项创举,也是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监管部门对浙江农信风险化解经验和能力实力的认可。

全国各省农信是有人才的,关键在于省联社要有一个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全国农信有90万员工,多数省份都有上万人,怎么会没有人才?我感觉就是缺一双发现优秀干部的慧眼和一套优胜劣汰的机制。

除了选人用人之外,浙江省联社也高度重视辖内行社的股东结构问题。这些年,有的资本通过各种手段隐匿关联关系控制了小银行,最终出现银行被掏空、破产等等风险事件。小银行是绝对不能被资本控制的,经营方向偏离还有救,但如果被资本控制,那就万劫不复。

浙江省联社自成立以来,坚持防止股东操纵和偏离支农支小定位,与监管部门共同加强股东股权穿透式管理,全系统82家农信机构的民营持股比例高达98.4%,但是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一般最高在3%-5%左右,没有一家超过10%,对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小法人、大平台”模式大有可为

 《21世纪》从浙江的实践看,如何把握省联社和辖内行社之间的关系?

 王小龙:党的十九大以来,近10个省联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马。大家都批评,“花钱买个爹”的省联社是“怪胎”,是必须改造的对象。可是,省联社的存在是有法理依据的。15号文明确“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由此确立了“省县两级、统分结合”的农信社管理体制。再者,在中国的体制下,党要管人事,县域农商行的法人地位是独立的,但是党组织关系是不能独立的。

从根子上,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省联社,而是要正确处理好省联社与辖内行社之间的关系。

打个比方,省联社和辖内行社的关系应该是“父”与“子”的关系,但辖内行社是已成年分了家的“孩子”,省联社不能什么事都去管,而是在大的方向上掌舵。但有的地方却把行社当“孙子”管,行社也抱怨上面管得太多,必然出现省联社和行社权责不对等、省联社腐败不断、行社缺乏竞争力等问题。

我们始终坚持全面完整贯彻落实15号文精神,坚持“省县两级、统分结合”管理体制,坚守县域法人定位,增强省级服务功能,该管的管到位、该放的放彻底、该服务的服务好,凝聚了“统”的合力,释放了“分”的活力,实现了“统”与“分”的有机结合。

一方面,浙江省联社坚持充分尊重法人行社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直接干预其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审批其信贷业务、人员编制、中层干部任免、财务费用、资产购买等50多个业务事项。

另一方面,浙江省联社践行“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努力实现不管”的理念,重点管方向、管风险、管队伍、强服务,确保全系统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提升全系统整体御险能力,推动辖内行社均衡发展。比如,如果一家行社出现了严重的不良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进行整改,尤其是调整优化这家行社的领导班子,要把队伍整顿好。 

《21世纪》:有观点认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与辖内行社之间的股权关系仍然没有捋顺,“下参上”的股权设计和“上对下”的管理关系没有发生改变,改革并不彻底。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王小龙:我们股权上确实没有大的变动,仍然保持“下参上”的法人联合体模式。我认为,这是完全符合15号文精神,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国际经验充分证明,小法人银行都需要一个自下而上发起、民主管理的联合体,以及市场化运作、多牌照经营的大平台,为其提供综合服务支撑。15号文确立的“省县两级、统分结合”管理体制,本质上和国际通行的“小法人、大平台”模式是一致的。

这个模式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有成功实践。比如,德国储蓄银行集团是一个由400多家法人储蓄银行自下而上发起、民主管理的联合体,通过成立证券、保险、资管、信息技术、培训、审计等子公司,为成员行提供综合服务支撑,已稳健发展200多年,成为德国本土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我们的金融尤其是银行应该多向德国学,而不应该照抄照搬华尔街模式。正是由于全面完整贯彻落实15号文精神,并借鉴德国经验,浙江农信才从不良高企、管理粗放的“草根金融”发展成为全省规模最大、覆盖最广、服务最优、体系最全的“地方金融的一面旗帜”。

《21世纪》:近年来出现了中小银行合并潮,有观点认为规模化是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化解风险的重要措施。从浙江的经验来看,如何做好坚持县域法人定位和增强辖内行社抗风险能力之间的平衡?

王小龙:很多专家都在担心农信机构规模不经济,但怎么样的规模才是合理的?恐怕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标准。简单对比,德国有8000多万人,储蓄银行有400多家,最小的储蓄银行资产2亿欧元,信用社有800多家,信用社平均资产规模很小,很多才几亿欧元,有些甚至不足1亿欧元,而浙江有6500多万人,只有82家农信机构。

按照有些专家的观点,德国这些小银行明显是没有规模效应的,注定发展不好,甚至风险较大,必须合并。

事实上,吸收合并往往只能在短期内、表面上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难以解决小法人银行如何坚持支农支小、完善治理机制等核心问题。德国和浙江的金融实践都证明,要平衡好保持小法人定位和增强小法人抗风险能力之间的关系,“小法人、大平台”是一种较好的模式。

从德国看,正如《金融的谜题:德国金融体系比较研究》所言,虽然机构规模小,但德国信用社“小而不弱”“小而不乱”,没有一家信用社破产,也没有任何一家信用社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申请过政府救助,是德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稳定器。

这得益于,德国信用社不是孤立的经营主体,而是合作金融网络中的一员。基于股权、业务、互助形成的合作金融网络,赋予了德国信用社体系的力量。信用社中央机构,以及区域性、全国性信用社协会统一提供清算结算、流动性支持、战略协调、信息科技设施、教育培训、咨询顾问、广告宣传等服务,有效缓解了信用社抗风险能力弱和缺乏规模效应的问题。

从我国看,宏观上,坚持农信社县域法人定位,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也是社会治理问题;微观上,农信社的业务定位在县域,资源禀赋在县域,竞争优势在县域。

首先,农信社坚持县域小法人定位,是可以实现“小而美、小而优、小而强”可持续发展的,这也是农信社的竞争优势所在。

在浙江,凡是主城区农信社合并组建的,存、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都明显低于分区设机构的城区。温州属于后一种类型,主城区鹿城、龙湾、瓯海三家农商行存、贷款余额合计占温州主城区的19.60%、15.32%,整体竞争力非常强。背后的逻辑在于,小法人银行具有机制灵活、决策链短等独特优势,多位董事长的经营管理积极性主动性总体上往往强于一位董事长。

上一轮改革以来,浙江法人农信机构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温州行政区划调整,2021年还增加了龙港农商行,浙江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计划单列市未独立组建统一法人农商行、没有设立市级农商行的省份,确保每个县都有一家“自己的银行”。

再者,农信社的资源禀赋在县域,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农信社小法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宝贵政治资源。

作为注册在县域的小法人银行,农信社往往是县域唯一的地方法人银行,税收都缴在当地、用在当地。省联社成立以来,我们全系统82家法人行社累计缴纳法人税近1600亿元,近10年每年缴纳法人税基本都在100亿元以上。

农信社资金来自当地、投在当地,充分发挥了城乡金融资源均衡配置和县域金融“稳定器”的作用。而大银行是跨县、跨市、跨省调配资金,资金总是向大城市集聚的。如果允许县域法人合并,那么穷的县就倒霉,一定会被抽水。比如,在浙江某个偏远县城,2010年以来,该县某国有银行存贷比明显低于当地农商行,并且跟随当地经济金融形势在15%-80%之间大幅波动,而当地农商行存贷比始终保持相对稳定。

目前,我们82家法人行社基本上都成为了地方党委政府信赖、老百姓满意的“自己的银行”。当地党委政府都尽力支持我们,这是我们农信社小法人安身立命的最宝贵财富。

从这个角度看,在改革化险过程中,农信社并不能简单的“一并了之”,扎根县域、赢得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对于农信社增强差异化竞争优势至关重要,确保资金“取之于县、用之于县”对于解决贫富差距和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至关重要。

更为重要的是,农信社作为最接地气、最具活力的地方金融机构,不仅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主力,也是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郡县治,天下安”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方式,县域稳定在中国具有特殊意义。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

作为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信社的主阵地在城乡社区,尤其是乡村,这与国家治理的基础城乡社区和薄弱环节乡村高度契合。

以县域为基础的农信社,是经济肌体的毛细血管,有了这个毛细血管,才能使金融血脉畅通到经济社会的边边角角,解决金融服务公平的问题。

尤其是在抗疫等特殊时期和节点上,农信社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在关键时刻派得出、用得上、靠得住的优势,助力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地见效,助力当地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居民走出困境。

争取理财等牌照:以增量改革增强大平台功能建设

《21世纪》:一般认为“三农”、小微业务风险相对较大,浙江农信如何平衡支持“三农”、小微与防控金融风险的,未来如何加大对“三农”、小微的投入?

王小龙:首先要更正你的说法,做小做散,风险是不大的。一些真正做小微的农商行风险很小,前十大客户贷款占比5%左右,风险足够分散,这样的银行一点都不用担心。一些垒大户的农商行反而有风险,比如有的上市农商行前十大客户贷款占比高达40%-50%,一旦前十大客户出现风险,经营上就要出大问题。

小微、“三农”金融服务是“苦活”“累活”,需要持之以恒。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姓农、姓小、姓土”。此外,在已经构建起“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的服务体系后,浙江农信将坚持发展普惠金融,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强化金融服务。

但农村金融问题不仅是一个金融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好的农村金融应该是“便宜的金融”,这需要降低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要求,一方面要可持续,另一方面又不能压力太大。比如,可以考虑降低对农村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考核要求。

《21世纪》:未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准备如何帮助辖内行社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科技赋能、银政对接、银企合作等领域如何发力?

王小龙:浙江农信将参照德国储蓄银行集团的经验,坚持不断完善“小法人、大平台”模式。

改制后的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将坚持为辖内行社提供服务、促进辖内行社发展的宗旨,按照“大平台”的定位,继续专注于做小法人“做不了、做不好、做好了不经济”的事,争取理财等相关业务牌照,持续增强信息科技、产品创新、资金清算、理财资管、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功能,赋能辖内行社为浙江每个家庭和小微企业提供足额、便捷、便宜的综合金融服务。

《21世纪》: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下辖81家农商行和1家农信联社,其中只有一家农商行登陆A股。为什么浙江的农商行不热衷于上市?未来会推动辖内行社上市么?

 王小龙:关键是要想明白上市的目的是什么。农信社第一位的问题是支农支小,但上市了,在资本市场的压力下,就可能过分关注满足投资者对利润的要求,甚至被迫偏离支农支小经营方向。

此外,农商行上市还面临一些政策问题。比如,农商行的体量不比股份行和国有行,再加上银行股股价普遍跌破净资产,市值较小,农商行是很容易出现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较大的问题。

农商行受自身能力和资源的限制,通常难以知道主要股东是不是一致行动人,进而较难满足监管对股东穿透的要求,确保“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10%”。

在实践中,我看不出农商行上市对确保农商行始终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定位有什么保障作用,为了维护市场形象,农商行上市给管理层在资产权益新的增长等方面增加调整的难度和成本,必然给农商行长远发展增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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