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面,提出多项前瞻性、系统性举措。其中,“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被列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任务首位。
围绕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王江日前撰文指出,要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体系,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
业内人士认为,《决定》重申“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意味着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模式将进一步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此前透露,未来可考虑明确以央行的某个短期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目前,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已基本承担该功能。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中央银行既是开展宏观金融管理的政府部门,也是金融市场中的参与主体,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将发挥关键作用。”货币政策调控框架将逐步完善,淡化总量目标的同时逐步强化利率调控作用,完善利率走廊框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利率由短端向长端的传导机制。
近期,央行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已经有所变化,包括创设临时隔夜正、逆回购操作以及宣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采用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以强化其政策属性。与此同时,引导公开市场操作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接连下降,有利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力度。
下一步,LPR改革也将持续完善。潘功胜表示,将持续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针对部分报价利率显著偏离实际最优惠客户利率的问题,着重提高LPR报价质量,更真实反映贷款市场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