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起诉,索赔212万元!多位明星曾卷入“被代言”

2024年05月31日 10:02   21综合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吴京与汕头市潮南区成田裕丰袜厂、广州迪宝龙科技有限公司、马某相关人格权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此案。

公告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外包装带有吴京姓名和肖像的产品,停止使用带有吴京肖像、姓名的宣传广告,并回收、销毁上述产品包装及宣传广告,判令上述被告向吴京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吴京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

图片来源:天眼查

吴京多次因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上诉

据了解,在裁判文书网上,多家企业因侵害肖像权、姓名权与吴京产生过纠纷。其中不乏商家突出剧照中的“吴京”,来营销获利的案例。

今年3月,据人民法院公告网,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送达吴京与深圳市前海欣雅恒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省一号酒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市乐食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

该案件于5月20日开庭审理。内容显示,吴京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其肖像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225万元。

图片来源:人民法院公告网

此外,近年来,在吴京对战狼(北京)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星缘啤酒有限公司、南京奢健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浩川雅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中,法院分别判决被告赔偿61.3万元、34.2万元、30.3万元、30.3万元和30.1万元。

多位明星曾卷入“被代言”

2024年4月,知名女演员贾玲公司@大碗娱乐 发布维权声明称,我公司现发现有不法商家未获得艺人贾玲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谎称艺人为其品牌及/或产品进行代言或开展合作,误导公众认为该品牌或产品与艺人存在合作关系。

2024年1月,因肖像权纠纷,TFBOYS队长王俊凯将A股老牌药企振东制药(300158.SZ)诉诸法庭,备受市场关注。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振东制药对此回应,侵权事件与公司无关。振东制药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王俊凯因肖像权纠纷起诉的案件,与振东制药没有什么关系,是(药店)门店出于宣传和销售的某种目的,产生了这个行为,振东制药并没有对此进行授权等相关认可,并且公司是没有(药店)门店的”。

2023年12月,有网友发现,东北一款名叫“新开荒乳酸菌酸菜”的包装袋印上了刘德华照片,相关信息引发网友关注。12月12日,刘德华经纪公司亨泰环宇有限公司就此事发布《侵权声明函》,称刘德华代言“新开荒乳酸菌酸菜”为不实广告信息。刘德华经纪公司表示,会对上述侵犯刘德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更早之前在2023年6月,上诉人赵丽颖、广州市御青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二审中获得终审判决。经审查,鉴于广州御青美公司未经肖像权人的许可,在其经营的涉案抖音店铺售卖的商品上使用赵丽颖的肖像照片的行为已构成对赵丽颖的肖像权的侵害。

明星肖像怎么用才合法?

一些品牌商为了增加流量和关注度,节省高额明星代言费,在未取得肖像权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明星肖像,让消费者误以为该明星是品牌形象代言人。那么,明星肖像怎么用才合法?

关注以下要点:

影视宣推不意味获得明星代言。在审判实践中,法官经常发现以下这种情况:公司与某明星在影视剧或综艺节目的制作过程中有过合作关系,或仅仅获得明星参演影视剧或综艺节目的版权利用这层关系,公司便对外宣称有该明星的肖像授权和转授权,并以较低的价格将该明星的肖像授权给其他第三方公司使用。第三方公司自以为有合法授权而在网上使用该明星肖像推广商品,权利人在固定证据后将第三方公司诉至法院,结果第三方公司不仅支付了费用,还因为侵犯肖像权而面临高额赔偿款。

著作权人同意不等于获肖像授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肖像使用范围约定应清晰准确。为避免因侵权带来的各种麻烦或经济损失,企业在使用名人肖像之前,不仅应先与权利人签订正式的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同时在合同中须明确约定使用的具体权能,避免在履行中产生争议。

合理确定市场回收期避免超期。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为了避免合同到期,因未及时撤下肖像、回收肖像产品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结合行业特点、肖像使用情况等因素约定市场回收期,以保证有充足时间撤下或回收肖像产品。此处的市场回收期从合同结束之日起算,并不包含在合同许可期限内。

本文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朱艺艺)、天眼查、北京日报、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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