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瑞贝卡等四家企业均涉信披违规,三季报业绩出现分化

2025年11月19日 22:36   投资快报   黄敏

投资快报记者 黄敏 广州报道

近期,ST浩丰(002229)、ST银江(300020)、*ST云创(835305)、瑞贝卡(600439)四家涉及信披违规的上市公司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其业绩表现呈现明显分化趋势。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ST浩丰、ST银江、*ST云创的业绩出现明显下滑,面临经营风险与合规风险相互交织局面;而瑞贝卡却呈现盈利改善的积极态势。

11月19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这四家公司均存在信息披露相关违规问题,此类信披违规行为严重干扰投资者决策,在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基调下,受损股民的索赔维权事宜也持续受到市场聚焦,投资者可关注后续进展,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ST浩丰前三季度营收下滑42.61%

2025年10月29日,ST浩丰正式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1.57亿元,同比下降42.61%,归母净利润-1530.39万元,同比下降358.87%。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5526.07万元,同比下降44.16%,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824.41万元,同比下降557.22%。

此次业绩的下滑,也让市场再度聚焦公司此前因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而受到的监管处罚。根据ST浩丰于2024年11月7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2020年度ST浩丰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合作方开展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实质上是资金融通业务,公司仅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却未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通过上述违规操作,ST浩丰在2020年度共计虚增营业收入7312.85万元,未能向市场传递其真实的财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产生了重大误导。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银江前三季度亏了5.44亿元

10月29日,曾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监管处罚的ST银江发布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7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录得巨额亏损5.44亿元,同比下降幅度高达225.13%。若从单季度数据观察,其第三季度的经营表现尤为低迷,当季营业总收入仅为915.85万元,同比下降69.2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23亿元,同比下降125.36%。反映出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出现显著下滑,经营状况面临挑战。

2025年4月22日,ST银江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银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次,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致使2018年至2023年期间的各年度报告均存在重大遗漏。

尤为严重的是,ST银江在2021年至2023年第三季度期间的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云创三季报营收锐减八成

*ST云创10月28日发布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实现营业收入2883.04万元,同比下滑81.20%;归母净利润-3165.07万元。

此前,*ST云创曾在2025年4月27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4月2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瑞贝卡三季报盈利回暖,立案调查阴霾仍待消散

10月31日,瑞贝卡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8.98亿元,同比增长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0.77万元,同比增长17.62%。从单季度表现来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亿元,同比增长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18万元,同比增长27.91%。值得关注的是,三季度单季扣非净利润同比增幅达125.49%,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呈现改善迹象,单季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125.49%。这一积极变化,为关注瑞贝卡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评估视角。2025年7月25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告显示,瑞贝卡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证监会同步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立案,在资本市场并不常见,这一情况也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5年7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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