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投资传媒记者 萧峰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持续高景气的市场背景下,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88)于近期发布了其定向增发预案,计划募集资金投向产能扩建。然而,与公司着眼未来发展的雄心并行的,是仍需面对和处理的历史篇章,公司过往因信息披露违规,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依据法律,相关的赔偿事宜仍待解决中。
募资扩产进行时,拟加码汽车轻量化产能
根据公司发布的于2026年2月6日发布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豪美新材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51亿元。公告显示,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在华东、华南地区的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在当前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转型的趋势下,铝合金材料及零部件的应用前景被市场广泛看好。豪美新材此次融资扩产,旨在抓住行业窗口期,提升其在核心赛道上的产品供应能力和市场份额,是公司基于行业趋势做出的战略性布局。
回溯信披违规,一则“客户关系”陈述引发监管关注
与公司当前着眼于未来的扩张计划形成对照的,是源于一份过往公告所引发的系列事项。根据广东证监局此前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豪美新材在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上曾存在问题。
经监管部门查明,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在介绍其汽车轻量化业务时称,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品牌及“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然而,调查认定,宝马、华为问界等整车厂不是豪美新材的直接 客户。这意味着,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未能反映真实的业务合作模式,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其市场地位产生误导。更为关键的是,在此后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下,豪美新材在2023年11月9日及13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均未对此前披露中的不准确信息进行及时澄清或更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 第五条第二款等规定。该行为最终导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监管警示函。
2月9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6日(含当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豪美新材的索赔正在征集中。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wx: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