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开始征集

2026年03月17日 13:25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王达毓

南方财经记者 王达毓 广州报道

在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绿色金融正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金融工具。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做好包括绿色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指明方向。近年来,广东依托制造业基础雄厚、绿色产业需求旺盛的优势,持续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路径,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和制度机制不断涌现。

为系统总结广东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经验,挖掘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样本,在金融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指导下,3月17日,2026年度“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挖掘一批具有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案例,充分展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为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哪些主体可申报?

(一)广东省内注册的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期货公司、支付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包含法人机构、省级和市级分支机构、绿色金融专营机构。

(二)广东省内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股权市场、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

(三)在广东省内注册,运用各类绿色金融工具(含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进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改进或绿色项目投资、建设的各类企业主体。

(四)广东省内从事各类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相关活动的机构,包括绿色服务中介机构、绿色金融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为绿色金融提供服务的科技企业等。

(五)注册地虽不在广东,但绿色金融创新相关业务发生地在广东省内的金融机构或企业主体。

案例推荐有哪些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展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为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案例须为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融资、蓝色金融、循环金融、金融科技等领域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案例。

(三)案例须具备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合规性。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方式、交易机制、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在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中取得较为明显的实质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对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可以进行复制推广;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四)推荐的绿色金融案例发生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至申报截止日期,往期已递交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和推广活动的申报案例或其他国内相关绿色金融创新案例遴选活动的申报案例勿重复申报。

如何申报?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登录案例征集平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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