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近日,全国29个省份发布了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数据,遭受了罕见水灾河南省增速放缓,仅为7.1%;但隔壁的陕西省却仅以7.0%的增速位列倒数第二,远低于全国平均增速;而同样遭受水灾的邻省山西省则以10.5%的增速名列前茅。陕西经济如此“失速”,确实值得深思。
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电价调整政策终于在陕西落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指示,保留居民、农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通知》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电全部入市,按照国家发改委政策,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行业电价不受上浮20%的限制。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等,其代理购电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经济失速、电价调整、能源调控、疫情突起,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陕西的经济发展着实让人捏一把汗。我们还梳理了今天值得关注的信息,供你阅读、参考,晚报送上!
【动向】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沿海、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国务院: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制定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抽水蓄能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国务院:“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国务院: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探索深化地热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建立规范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近期,煤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按照《价格法》及制止牟取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建立规范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研究将煤炭纳入制止牟取暴利的商品范围,已组织开展煤炭行业成本效益调查。将统筹考虑煤炭行业合理成本、正常利润和市场变化,研究建立“基准价+上下浮动”的煤炭市场价格长效机制,并加强与燃煤发电市场化电价机制的衔接,同时完善配套措施、着力强化监管,对不严格执行市场价格机制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国家发改委明确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2022年1月起,电网企业通过参与场内集中交易方式(不含撮合交易)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出清,其中采取挂牌交易方式的,价格继续按当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29省份三季报出炉:江苏广东“巅峰”对决,河南陕西“失速”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公布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数据。从GDP增速来看,湖北、海南、北京、浙江、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重庆9个省份跑赢全国9.8%的增速,其中湖北、海南、北京分别以18.7%、12.8%和10.7%的增速位列前三。其中,广东、江苏前三季度GDP双双突破8万亿元,山东、浙江、河南分别单独位居6万亿、5万亿和4万亿量级,四川、福建、湖北、湖南、安徽及上海同属3万亿级别,北京、河北、江西和陕西则处在2万亿级别。河南、陕西“失速”,前三季度,陕西GDP为21193.18亿元,增速达7.0%,两年平均增速4.1%,均排名全国倒数。河南GDP为44016.24亿元,增长7.1%,两年平均增长3.7%,均远低于全国平均增速。
商务部:我国二手车出口未来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可期 将出台相关促进政策
《中国二手车出口国别指南(2021)》正式发布。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指出,我国二手车出口面临诸多有利条件,未来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可期。当前,二手车出口总体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为促进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标准,制定发布二手车出口质量行业标准,杜绝不合格二手车出口。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准入标准,建立动态考核退出机制。二是出政策,总结推广已开展二手车出口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出台相关促进政策。三是树形象,继续编制发布《中国二手车出口国别指南》,支持企业建设境外售后服务体系,指导二手车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中国央行与日本银行续签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的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续签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本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10月25日,陕西省发改委网站发布《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保留居民、农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电网企业按照现行规定收取,峰谷分时电价按陕西省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等政策执行。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含各增量配电网企业,下同)代理购电,电网企业要在近期尽快发布首次代理购电公告,公告至少1个月后向代理用户售电,在此之前,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继续按陕西省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等,其代理购电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的意见》
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的意见》。陕西省发改委将从两个方面谋划好居民增收措施:一是根据今年5月份出台《2021年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十条措施》,确保实现年度增收目标;二是制定《意见》,坚持强基、扩中、提低、调节,推动“十四五”居民人均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降至2.8以内,全省居民人均收入在全国排位得到提升。
《意见》提出5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以高质量发展夯实居民增收根基,落实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增强劳动者稳岗增收能力。二是多措并举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专业人才群体增收激励,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三是千方百计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筑牢共同富裕的根基。四是提升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五是完善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机制,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
陕西“十四五”期间力争贷款总量突破6.5万亿元
近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规划》从两方面着力优化金融机构布局,一方面是着力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另一方面是积极设立和引进新的金融业态。
《规划》提出,到202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9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9%,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8%左右,金融业资产规模达到8万亿元。
《规划》提出,鼓励科创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直接融资,推进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到2025年,力争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数量达到100家。
《规划》针对银行业‘存贷比’和上市公司的数量这两个支持实体经济的关键指标提出非常具体的目标,即到2025年年末,存贷比再上升6.7个百分点,达到86.7%,贷款总量突破6.5万亿元,且力争在全国排名中前进1位;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120家。
《规划》对支持长安银行、秦农银行、西安银行、西部证券、开源证券、陕国投、西部信托、长安信托、永安保险、陕西金叶等机构发展和陕西信合的改革改制均进行了部署;在设立引进新的金融业态方面,积极筹备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征信公司等新的金融业态。
1—9月陕西省实际利用外资76.77亿美元,同比增长6.93%
陕西省商务厅:1—9月,陕西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34家,同比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76.77亿美元,同比增长6.9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1.18%,超时序进度6.18个百分点。
从行业看,前三季度陕西省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38.3亿美元,同比下降0.88%,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49.89%,居行业首位;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5.27亿美元,占比19.89%,居行业第二位,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4.6亿美元,同比增长445.39%;批发和零售业实际利用外资8.33亿美元,占比10.85%,居行业第三位。
从来源地看,前三季度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列前5位的地区和国家为:香港、韩国、台湾、新加坡、日本,上述5个国家和地区实际利用外资总量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84.8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75.85%和20.64%。
从区域分布看,前三季度陕西省关中、陕北、陕南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增长4.49%、-16.82%和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