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政要闻
国务院:适时扩大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范围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11月1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营商环境试点有关情况。之所以确定首批这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于这6个城市产业体系完备、市场主体规模比较大,且6个试点城市具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这6个城市涵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也兼顾了东西部地区,各有优势和特点,在这6个城市开展创新试点示范效应比较强,对全国其他地方辐射带动作用大。
《意见》提出了10方面、百余项改革举措,着力破除阻碍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指导试点城市细化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鼓励试点城市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探索推出更多具有原创性、差异性的“自选动作”,打造各具特色的营商环境“单项冠军”。还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研究适时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动态更新改革事项清单。
北京表示,《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对北京市力争率先建成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聚焦制度创新,为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聚焦综合授权,赋予北京市更大自主改革空间;聚焦痛点难点,解决企业办事创业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上海表示,将依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动更多涉企高频事项“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便捷兑现,优化包括“免申即享”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围绕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政府诚信、法治保障等推出更多改革举措;继续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多元共治,提升监管效能。
广州表示,对照试点目标、任务、清单,将从四方面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一是研究构建改革落实体系,确保有章有法、有序有力。二是研究数据赋能审批流程再造,健全数字化政务服务。三是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守住改革风险底线。四是拿出地方特色改革硬招实招,铸造“广州品牌”。
国务院:通报表扬48项典型经验做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报,对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48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涉及实地督查的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其中,在减税降费助企发展方面,北京市打造“智慧税务”助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安徽省芜湖市实施“1%工作法”全力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山东省济南市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选派工业振兴特派员为企业排忧解难,重庆市开展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四川省突出效能导向确保财政直达资金精准有效惠企利民。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天津市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山西省推动社会保险数据共享提升缴费便利度,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组织“三落实”专项行动促进振兴发展提速增效,江西省搭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供规范透明高效服务,山东省烟台市构建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深化制度集成创新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样板间”,重庆市开发“渝快办”平台优化市民政务服务体验,贵州省大力推进“跨省通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难问题。
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北京市建立完善“五新”机制高标准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河北省分类施策积极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吉林省长春市打造新型众创空间帮助创客实现创业梦想,安徽省合肥市系统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海南省全力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庆市聚焦“科创+产业”打造重要创新策源地,四川省成都市建设“科创通”服务平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贵州省实施“揭榜挂帅”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
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官方第二部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出版
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1月份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相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 2020年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营商环境评价,参评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展至80个城市,并首次将18个国家级新区纳入评价范围。近期,国家发改委全面梳理总结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组织编写并公开出版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
孟玮表示,作为系列报告的第二部,重点以“解剖麻雀”的形式讲解各地开展的原创性、差异性探索。集中展示标杆城市开展的实践探索和务实举措,梳理总结进步较快城市用好评价成果、狠抓督促落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的具体做法。报告还专设“改革集萃——新区实践篇”,系统介绍参评国家级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和创新举措,供各地学习借鉴。
孟玮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宣传推介、总结提炼、研究论证,分批复制推广,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改善提升,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地方行动
山西出台营商环境建设五年规划
近日,山西省发布首个省级营商环境建设五年规划。
《规划》聚焦市场主体突破发展、聚焦全程网办重塑流程、聚焦服务一流创新生态、聚焦重点领域攻坚突破、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聚焦政务服务全面提质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探索提出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等一批创新性、突破性改革。
《规划》将着力构建以承诺制为引领的审批制度体系、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体系、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信息化为基础的共享共用制度体系、法治化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快速响应为基础的政企沟通制度体系等六大制度体系。
《规划》提出开办企业“0.5天、零成本”、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10天办结等一批改革。
长沙出台疫情期间稳经济“新二十二条”:对重点企业实行贷款名单制
近日,长沙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的实施意见》,从二十二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对行业骨干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菜篮子”重点企业等,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等共同确定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名单。市政府金融办根据需求名单协调对接金融机构开展针对性授信。
意见提倡,在非特殊情况下,项目审批事项一律通过“长沙市‘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强化属地责任,除跨区县(市)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上级相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做到项目审批不出园区、区县(市)。提倡在线评审,尽量采用在线视频评估评审会议,通过电话、网传等方式开展工作。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审批反馈、“一次性告知” “首任接单制”等制度措施。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全覆盖使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零收费+帮代办”模式,打造“无证明城市”。
苏州:建立精准救助资源管理平台
近日,苏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施方案》,围绕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等8个方面,提出了包括优化涉企审批服务、着力推进通关便利化、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等在内的25条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2021年底前,完成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2021年度完成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家。
方案指出,根据国家部署,复制推广“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模式,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提高海运口岸收费透明度,做到清单外无收费。
方案提出,建立苏州市精准救助资源管理平台,汇集共享由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救助数据,建立大救助“资源库”“数据池”。健全以群防群助工作网络为基础、“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为手段、线上线下融合的主动发现机制。贯彻实施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出台《关于开展苏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修订《苏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典型案例
四川:推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 制度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正式出台。据悉,这是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省级层面率先出台“首违不罚”制度,旨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主体纠错减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规则结合四川市场主体监管实际,对首违不罚从制度上进行了闭环设计。规则分解细化了“初次违法”“违法的危害后果轻微”“当事人及时改正”这三个首违不罚的必要条件,将“初次违法”的期限明确为3年,将违法领域限定为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在程序上,不仅对案件信息化管理作出要求,还明确规定两种作出“首违不罚”的方式,一是在立案核查阶段,应在不予立案审批表中载明适用“首违不罚”的事实和理由;二是立案后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清单筛选上,设定“正向纳入”和“负向不纳入”条件,对全省系统543项行政处罚事项逐一进行筛选,最终确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7个类别16个事项的“首违不罚”清单。对发布清单所列事项,且符合规则适用条件的行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引导并签订承诺书,不予行政处罚。
重庆构建法制化营商环境指标,自动随机分案确保司法公正
近年来,重庆通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不断完善司法程序,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实行自动随机分案,使市场主体能够获得更公平、透明、公正的司法救济,避免“定人办案”“点案承办”等因素影响,更好实现司法公正。
重庆通过规范庭前会议,促进案件集中高效审理。市高法院制定庭前会议规则,明确庭前会议的重要作用,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增设“庭前会议”信息模块,推动庭前会议有效运用。
重庆通过规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提升审理质量与效率。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出台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施细则。
上线重庆法院律师服务平台2.0,为律师提供“全流程在线诉讼”“全覆盖信息查询”“规范有序交流互动”3类12种在线诉讼服务,着力解决律师问累、跑累、诉累,使律师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促进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在重庆法院落地实施。在全国首发《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2019)》,指引司法部门以公正高效便捷司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制定《商事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建立公开平台,向社会动态公开法院工作报告、商事审判制度以及三级法院商事案件立审执信息,使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裁判规则。动态展示各诉讼阶段的具体耗时数据,指引案件高效办理。
衡量执行合同的标准是解决一起商业纠纷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司法程序质量指数。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保全措施是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有力推手,法院快速响应、及时查控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节约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不良影响。
天津:助力跨省迁址企业快速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是简化迁出迁入手续。围绕京津冀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实现即时办理,为企业提供便利。同时,通过一体化数据平台打通与各省登记系统连接,实现企业跨省迁移相关信息完整流转,减少材料提交。
二是开设“京津冀企业登记咨询”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京津冀企业登记咨询,解答京津冀市场主体投资注册问题,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的优惠政策,为有需求的申请人,提供高效服务。
三是放宽名称和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京津冀”作为区域特色字号或者行业限定语。由北京市和河北省迁至静海区的企业,可以不变更行政区划,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同时,简化变更住所登记要件,住所证明材料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即可。
2021年以来,静海区新设立企业中投资者来源地为河北省、北京市的企业共计583家,迁入企业中投资者来源地为河北省、北京市的企业共计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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