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平台企业的重磅方案解读:回归本源、强化金控监管

2022年06月23日 14:59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志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志锦 上海报道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强化大型支付平台企业监管促进支付和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支持平台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分析来看,在此前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实践的基础上,此次工作方案高屋建瓴地进行了总结,并明确大型支付平台下一步监管的方向,有助于推进金融科技行业的有序整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需全部纳入监管 

此前4月29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此次方案或许是具体措施之一。

此次深改委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并非新的提法,本次会议只是重申这一规则,并再度明确支付相关金融活动需全部纳入监管。实际上,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提出,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

此后金融监管部门在多个场合都强调这一基本要求,这一要求也写进法律。今年公布的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维护金融稳定,应当坚持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金融风险,公平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

究其原因,央行行长易纲2021年10月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指出,部分大型科技公司无牌或超范围从事金融业务。

他说,中国头部平台公司在开展电商、支付、搜索等各类服务时,获得用户的身份、账户、交易、消费、社交等海量信息,继而识别判断个人信用状况,以“助贷”名义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相当于未经许可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头部平台公司在同一个平台下提供理财、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放大了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

易纲相应指出,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比如平台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应遵循“同样业务,同样监管”原则。人民银行要求平台公司全面剥离与个人征信相关的业务,通过持牌个人征信机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化信息垄断为信息共享。

“金融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金融业务活动需要统一纳入监管,这是防范潜在系统性风险、守住底线、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

周茂华称,金融是实体经济血脉,金融活、实体经济活,金融体系如果出现系统性风险将对实体经济构成严重冲击。尤其是大型支付机构与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在金融、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作用,需要确保这些金融基础设施平稳、可持续运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回归本源 

会议指出,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健全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

实际上,支付行业回归本源也是近些年来的实践。易纲在前述会议上指出,支付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过去中国平台公司下设的支付机构可分别与上百家商业银行连接并开立账户,带来结算最终性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部分平台公司违规将客户沉淀的备付金投资于多类金融资产。平台公司还在支付链路中嵌套“花呗”“借呗”等信贷业务,误导消费者。

易纲介绍,2016年人民银行要求切断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的“两两直连”,以提升支付交易透明度,跨商业银行清算必须通过央行的基础设施来完成。2020年底以来,金融监管机构要求断开支付工具与其平台上的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使支付业务回归本源。

 2020年12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其中一个方向是要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

央行分管金融支付的分管副行长范一飞去年9月在第十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介绍了支付业务回归本源的具体要求,即从页面展示、协议拟订、业务流程、风险防控等全流程清晰把握支付服务主体角色定位与业务边界,断开支付服务与金融产品不当连接,禁止变相违规从事金融业务,遏制无序扩张乱象。

周茂华表示,本次会议明确释放支持国内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健康发展,明确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发展方向,也就是回归本源,做精主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消除了行业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

强化金控公司监管

会议还强调,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2019)》指出,部分大型互联网企业通过新设机构、控股或参股金融企业等方式,已演化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集团,但其本身并不直接受到监管。其中,一些互联网企业以单纯获取金融牌照为目的,将所控金融机构作为资本运作平台,追逐高额金融投资回报,偏离服务实体经济。

资深学者周矍铄2020年11月撰文称,科技巨头进入到金融科技领域并发展成为“大而不能倒”的系统重要性大型互联网企业巨头,应明确其金融企业属性,应将其纳入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

具体而言,一方面,来源于金融业务经营收入超过一定比例的,对其整体按金融控股公司相关规则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对所有金融业务进行严格穿透式监管。另一方面,建立一套适用于监管大型互联网企业巨头的微观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在与当前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相应审慎监管标准总体一致的前提下,强化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巨头的技术安全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

国务院已在2020年9月13日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准入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同日,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的实施,将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纳入监管框架。

蚂蚁集团曾在2020年透露,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近日有消息称,央行受理了蚂蚁金服的申请。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央行人士获悉:按照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央行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申请后,将对外进行公告。目前央行没有受理蚂蚁集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请。

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金融业务中的各个环节基本上都由金融机构来开展,平台公司、数据公司、科技公司介入后,由于在某些环节存在优势、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因而部分替代了传统金融机构,开展了节点型金融业务。但当前金融科技的介入并不改变金融的基本原理和规律。

吴晓灵还表示,我们应当根据这些公司的介入方式和介入程度,按照风险的大小以及风险实质由谁承担等原则,实施有差别的监管。监管方式上,可能也需要辅以与之适配的手段和工具。此外还涉及科技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数据确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模型和算法的审慎和公平、防范利益冲突、风险识别和计量、反垄断、风险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此次会议还表示,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平台企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平台企业沉淀数据监管,规制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要压实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中央和地方协同监管格局,强化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加强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保持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依法坚决查处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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