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湾区丨以国家试点为契机 深入推进深圳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2022年11月16日 20:50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钟鸣
近日,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深圳是6个试点地区之一。接下来,建议借鉴国内外科技人才评价经验,注重任务分解、指标细化、体系衔接和数字应用等四方面工作。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研究员 钟鸣  近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深圳是本次确定的6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华南地区唯一被纳入试点的城市。笔者认为,深圳被选作试点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从自身条件来看,深圳具备较好的创新和人才评价改革基础。深圳是创新之都,并以此为牵引,努力打造全球创新人才向往之城。在人才评价方面,深圳已通过先行先试,形成了“重构市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激励体系”,并列入发改委发文推广的《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清单》。从横向对比来看,深圳在科研市场化和应用研究型人才引育方面极具代表性。本次选取的试点省市兼顾了地域分布和人才结构特征,深圳是其中应用导向和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地区,2020年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占全部R&D人员的96%,能在应用型人才评价方面进行很好的探索和示范。

实际上,深圳的科创工作在《方案》提到的“四个面向”基础上,布局更超前,步伐更强劲,面临的瓶颈也可能更突出。本次入选改革试点,对深圳来说是破除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相对不足,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现人才驱动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机遇。同时,也要认识到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程度深、难度大,早在2003年,科技部就印发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并陆续发布了相应举措、开展了清理“四唯”等的专项行动,但是,全国范围内仍然出现一些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科技人才“获得感”不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还存在。深圳要在2年的试点期内实现由表及里的优化完善,建议借鉴国内外科技人才评价经验,从任务分解、指标细化、体系衔接、数字应用四个方面部署和推动工作。

一是分层分类细化分解试点任务。根据《方案》,可以从多个层面分解改革试点任务。机制层面,侧重于部门协同和机构评价,尤其是在政府支持下落实各单位的科研自主权和项目带头人负责制。重点示范层面,针对基础研究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的特点以及深圳在基础研究方面的相对不足,可学习上海设立“基础研究特区”,在学校、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中各选取少量试点单位,给予重点支持并延长评估周期。行业层面,着眼于不同创新活动下的人才评价,在当前的环节分类体系下,可适当根据行业特性再作分解。

二是细化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比借鉴德国科技人员绩效评价与经济收入相对脱钩的一些思路,探索荣誉性和绩效性两类评价体系,推动荣誉称号回归学术本身。在具体的指标设计上,可以“三评”改革为基础,结合研究目的和成果实效,细化“定量+定性”的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统筹评价前中后链条的衔接。首先,充分响应国家“在国内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的号召,规范和提升域内期刊运营水平,加强原创性审核和作者验证工作,为人才评定站好“前哨”;其次,根据诺贝尔奖和德国马普学会的评级机制,探索国内外顶尖专家资源稀缺状态下的评审委员会/成果鉴定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机制确立及全市范围的共享,推动科技人才特别是基础研究人才的考评从成果数量转为质量为主;最后,将人才评价结果与深圳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人才资本交易所平台相衔接,助推人才要素市场化,使科技人才价值得到最大释放。

四是利用数字化深度赋能人才评价改革。利用信息集采数字化系统,进行科技人才基础信息和量化数据的收集,减少人才和项目申报中的重复性工作和纸质化繁琐填报工作。同时,结合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化的人才筛选、推荐和评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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