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王江雨:大湾区应探索更多行业“软法”,促进规则衔接

2023年06月14日 05: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洪晓文

今年5月,“互换通”正式上线,初期先行开通“北向互换通”。香港与内地如何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通?大湾区如何推进规则衔接?围绕上述话题,21世纪经济报道在日前由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举办的中国东盟经济关系研讨会上,对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江雨进行了专访。

王江雨。资料图

香港在国家金融开放中作用巨大

《21世纪》:“互换通”已正式上线运行,你如何看待香港与内地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连接?

王江雨:“互换通”的功能之一,就是通过试水资本市场,实现资本账户的双向开放。但出于金融风险防范的考虑,这个进程不能一蹴而就。

目前,人民币是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影响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其中一个因素是金融产品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即能否与世界市场联通,以及境外投资者能否直接用人民币进行投资。然而我们要注意到,任何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都是因为缺乏有效监管的短期资本的迅速自由流动,所以推动资本账户双向开放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控与管理。增强中国经济的世界影响力,需要推动金融开放,而香港就扮演着一个理想的角色,要通过香港不断探索资本账户的双向开放。

实际上,利率互换也是一个金融衍生品。外资可以通过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跟内地互联,直接购买内地的金融产品。如果开放逐渐扩大,以后就能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内地与香港的双赢。对于资本账户开放后对国家货币体系稳定性可能造成的冲击,香港可以发挥“资金蓄水池”的作用。即,面对开放后的资本“大水”,可以考虑规定资本进入的上限,并且明确外资必须先进入香港这个“蓄水池”,再进入内地。换言之,可以试水在内地和香港之间实现逐步的资本自由流动。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随时根据“蓄水”情况关闭“阀门”,避免外部“大水”冲击。

《21世纪》:你对加强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哪些建议?

王江雨:内地和香港要在监管规则上进行协调,共同制定监管原则,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实现经济融合发展。香港地区将在中国金融开放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

规范化的投资不是投机,其风险有一定可控性,我认为应该加快内地与香港金融互联互通的发展步伐,开放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规范投资问题上,第一,要制定严谨的规则。第二,要提高金融监管机构对市场动向的灵敏度。香港、新加坡等地的金融监管机构很熟悉如何与市场打交道,对市场数据很敏感,每天向市场发布各种警告信息,让投资者提高警惕。第三,建立高效、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这一点香港做得很好。所以内地与香港合作可以从这方面着手,通过制度设计,考虑通过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协议(某种形式的金融领域的CEPA)等,设立共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迅速处理可能产生的金融争端。对于这种大额的金融争端案件,往往双方都承担得起相应费用与风险,其最大的诉求就是迅速、公正地解决纠纷。

《21世纪》:你曾多次谈到香港是“完美的国际金融中心”,能否展开谈谈?

王江雨:金融中心根据服务对象、资金来源、影响力等因素的不同,分为全球性和区域性的中心。在过去几十年中,纽约、伦敦、香港等被认为是全球性的金融中心,金融资产保有量大并非是其决定性因素。东京作为金融中心之一,虽然规模很大,但主要服务于日本经济,始终带有地域性;而法兰克福、苏黎世等,更主要地为个别欧洲国家服务,也是区域性的。新加坡从辐射范围来看也还不算是全球性金融中心,它主要为东南亚地区服务,股市规模较小。香港则无论在资产管理、外汇交易还是融资等方面都是全球性的中心。

那为什么说香港是“完美的国际金融中心”?第一,它是世界金融机构的聚集地。它有超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庞大的金融资产总量、众多金融从业人员。它和纽约、伦敦并驾齐驱,其他城市尚难以赶超。第二,它的金融基础设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第三,它具有普通法的优势(即“法无禁止皆可为”)。虽然普通法不见得是香港成为金融中心的决定性因素,但它有很多优势,例如它的规则比较亲商,能够为企业提供一种确定性,即在规定行为范围内,行为主体是否违法违规是可预测的。同时,它的法律规则比较完善、司法人员水平较高、纠纷解决机制高效,这是它的服务优势。第四,它有巨大的经济体做依托,香港拥有依托内地巨大经济腹地的优势。第五,香港有中央的许多政策支持。如此看来,香港具备世界一流金融中心的所有优势。

大湾区应考虑探索共同制定“软法”

《21世纪》:你刚刚提到香港在相关商事争端解决方面具备优势。香港要如何维持这样的地位?

王江雨:香港特区政府主要为行业提供市场预警、发展指引,而且行业要主动提出需求,政府则根据需求修订仲裁规则,香港几乎没有推行产业政策的经验。在航运业及其相关的争端解决领域,其实也需要香港特区政府积极主动地帮助它们跟内地企业、海外企业搭桥。同时,“打铁还要自身硬”,作为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一定要维持自己世界一流法治城市的形象。本质上,这也有利于香港在国家对外开放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21世纪》:粤港在哪些方面还要加强合作?

王江雨:一方面,国家对大湾区发展高度重视,香港作为大湾区的一部分,肯定要积极响应。另一方面,粤港合作也有利于香港发展,尤其是国家给予大湾区的各项政策支持,例如香港的律师可以到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等等。通过职业资格互认,香港更多的专业人员能够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拓展业务,本身就为香港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空间。

其次,在城市管理方面,大湾区内地城市要多与香港交流经验。大湾区内地城市在很多领域的发展确实已经超过了香港,比如基础设施,同时,香港在管理经验、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领先水平,内地一些城市也可以借鉴参考。香港先进的管理经验可以助力大湾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吸收先进的商业管理文化,城市发展就会进步,实现商业和社会治理中管理技能和专业化的提升。

《21世纪》:香港和内地城市合作潜力很大,大湾区人才流动、就业、居住等越来越活跃,应该如何推进大湾区法律方面的规则衔接?

王江雨:法律市场在任何国家和地区中都是保护最严的,且有很强的地域性,比如职业资格互认。理论上律师、护士、建筑业等职业的资格标准是一样的,但实际操作中,不同地方对标准的认定不同,就会遇到资格互认的问题。这对于当前制度存在差异的内地和香港而言,既是挑战但也是机遇。比如香港可以修改相关规则,通过市场准入的方式,实现两地各领域专业人才互认,例如现在已有大量内地法律人才在香港从事国际经济法、商法方面的工作。

我的观点是香港和大湾区内地城市可以考虑更多地共同探索制定相关领域的“软法”,它本质上是以一种行业自治自律的方式,自下而上地推动规则衔接。“软法”就是先在大湾区内通过学者、业界人士的协商,在现有以及未来需要衔接的领域,共同制定相应的行业规则,比如职业资格的认证。具体来说,就是成立一个委员会,委员会本身没有立法权和约束力,但是有明确的行业规则和准则,由市场和行业协会自行采纳规则,随后推动法官在判案时将规则纳入考虑。

《21世纪》:香港也是国际航运中心。你如何看待大湾区内距离如此近的广州、深圳、香港三个世界级航运枢纽的协同发展?

王江雨:香港与广州、深圳可以在船舶融资、代理业务等高端附加值业务上进行合作。香港在这方面有明显优势,因为它几乎可以无缝衔接适应国际准则,而广州、深圳可以借此扩大高附加值业务市场。

香港航运中心地位主要在于其航运服务。但广州恰好相反,因为它的港口航运主要集中在内贸,目前对保险等航运服务需求较低。所以,这里有很大的协作空间。当香港的港口发展到一定阶段,难以再扩张,就可以把无法荷载的物流货运等转移到广州港,广州则可以由此进一步拓展远洋贸易,所需的航运保险等高端服务可以交给香港的专业人员,或者考虑直接与香港建立合资企业。虽然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合作机制,但我相信未来时机成熟,业界一定会积极促成。其中涉及到的政策协调,则还需要政府做出更多努力。(本报实习生易芯如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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