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信批违规遭处罚,股民维权诉前调解

2023年09月06日 10:14   投资快报

记者 萧峰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宜通世纪;股票代码:300310)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早在去年11月4日,因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就决定对宜通世纪立案调查。2023年2月28日,宜通世纪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 号)。投资快报向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了解得知,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就股民维权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炜衡金融315团队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全资子公司虚构订单,导致年报虚假记载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方炎林、李询(均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 ERP 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河南欧利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览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赣州仁心医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赣州仁心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江西学尔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健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敏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屏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百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小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其中,倍泰健康在未全部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账面确认超出已交货部分的销售收入,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的业务收入65,351,534.49元,虚增成本45,857,126.41元,虚增利润19,494,408.08元。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申辩意见证监会不予采纳,处以30万元罚款

宜通世纪在听证中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宜通世纪没有违法故意,自身也是受害者,信息披露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倍泰健康与北京远程系之间的部分业务真实发生,且已在相关民事判决书中得到确认,涉及金额约5600万元,应在本案造假金额中扣除。综上,请求免除处罚。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此也做出了回复:第一,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案涉违法信息披露行为虽由倍泰健康财务舞弊产生,但宜通世纪未对倍泰健康实施充分有效的管理,未能发现方炎林等控制倍泰健康实施的财务舞弊行为,对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第二,参与倍泰健康财务舞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有关方炎林刑事判决书及司法审计材料、倍泰健康对财务舞弊金额的确认材料及相关合同、单据等,足以证实倍泰健康虚增业务收入、成本、利润的事实及金额。第三,钟飞鹏作为公司董事长、郭汉鹏作为时任总经理,对倍泰健康未予以充分、必要的管控,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本案量罚已经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有关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宜通世纪作出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目前,宜通世纪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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