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信披违规遭行政处罚,受损股民尽快加入索赔

2023年11月16日 18:13   股市广播

记者 萧峰

2023年5月17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罗普特;证券代码:688619)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3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假记载2020年、2021年年报

2023年11月1日,罗普特发布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2023]2号、[2023]3号)的公告。

经查明,罗普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2月,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1,763,705.71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8,731,742.96元。2020年、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2020年、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3,950,182.01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1,729,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24亿元,同比上升212.47%

2023年10月28日,罗普特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财报显示,本报告期中罗普特营收上升亏损收窄,盈利能力上升。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3.24亿元,同比上升212.47%,归母净利润-469.88万元,同比上升87.96%。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06亿元,同比上升369.37%,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325.61万元,同比上升265.38%。本次财报公布的各项数据指标表现尚佳。其中,毛利率38.73%,同比增33.11%,净利率-1.76%,同比增95.3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8706.68万元,三费占营收比26.88%,同比减43.82%,每股净资产6.2元,同比减10.6%,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56元,同比增65.71%,每股收益-0.03元,同比增85.71%。

目前,罗普特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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