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保险新来新机遇!新规落地,已分两个阶段确定主要目标

2024年04月25日 17:24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郑嘉意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郑嘉意 北京报道

4月25日,为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此前,原银保监会曾于2022年11月建立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在此基础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更进一步,推出《指导意见》,将进一步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保险有力有序发展。

公开答记者问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过调研,发现市场主体对绿色保险发展原则、目标任务的认识仍需进一步统一,在推动发展方向、激励约束政策、监督评价体系、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亟需政策引领和支持。

在此背景下,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拟从总局角度,强化统筹引领、优化政策手段、形成发展导向,促进绿色保险发展进一步走深走实,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分两个阶段确定主要目标

在总体要求方面,《指导意见》确立了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坚持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协同推进、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并分两个阶段确定了主要目标。

具体而言,一是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二是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明显提升,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

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方面,《指导意见》从负债端提出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

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方面,《指导意见》从投资端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

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方面,《指导意见》聚焦保险机构,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四方面提出要求,确保绿色保险业务持续有效开展。

工作保障方面,《指导意见》从加强监管引领、强化统计分析、推进行业协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宣传交流等五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对绿色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

强化主体责任

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聚焦保险机构,从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风控能力、健全服务体系等四方面提出要求,切实加强行业主体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

具体而言,《指导意见》要求,各保险企业落实绿色保险发展主体责任,建立绿色保险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机制,指定专门机构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绿色保险工作并研究设立相关绩效考核指标,明确绿色保险发展战略,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统筹推动绿色保险发展。

同时,建立有利于绿色保险创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绿色保险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动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监管引领、合作协同等方向,促进绿色保险发展进一步走深走实。

其中包括,强化监管引领。《指导意见》要求,从偿付能力计算规则、保险资金运用政策、产品备案管理、业务领域相关制度规范等方面完善政策举措,持续提升统计分析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强化监管评价体系等正向激励作用,切实提升对绿色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推进合作协同。《指导意见》要求保险业协会、保险资管业协会、保险学会、精算师协会、银保信公司和上海保交所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作用,强化行业与跨行业交流协作,共同服务绿色保险发展大局。

强调深化合作。《指导意见》要求全行业要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绿色保险发展体系。

《指导意见》还强调宣传交流。要求行业自律组织加强传播绿色保险理念和政策,营造有利于绿色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并要求行业加强与绿色产业企业、研究机构等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推动制度、准则和标准共建,共同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