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24年05月15日 05:00   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沈阳、南京、杭州等地相继放宽落户条件,江苏南京宣布“买房即可落户”,辽宁沈阳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杭州在楼市新政中提出,优化积分落户政策。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布置2024年重点工作时也曾提出,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我国城镇化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也就是城镇化后半场,要从由大城市推动为主转向以人为本、以县为重。过去,我国基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与经济结构,逐渐凸显出城乡失衡的一面,在城市化过程中,比较偏重具有政策资源优势的大型城市,导致逐步形成了各种大城市病,不仅产生拥堵、污染、高成本等一系列问题,由于资源和成本等条件限制,也很难为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

这也导致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城市化存在一些机制性的失衡问题。比如进城农民的身份转化滞后于其职业转化,即虽然他们在城市工作生活,但却没有城市户口。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滞后于城镇空间的扩张,即城市扩张水平快于人的城镇化率。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发生逆转以及建立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需要,必须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到城市,缓解人口减少带来的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同时能够持续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由于大型城市的成本越来越高,城市化动力减弱,因此,重点发展1866个县级行政单位并吸收更多农村劳动力入城,是推动我国城镇化走好下半场的关键。这也是解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及推动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以县为重的新型城镇化是一个财政分配问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两个关键。需要给与城市落户农民享有市民同等权利,实现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覆盖,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但是,我国大部分县城财政能力比较低,缺少财税来源,以县城为载体吸收更多农民落户,首先就需要解决成本分担机制,比如加大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中非户籍常住人口因素权重,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城市倾斜等等。

以县城为载体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最大的挑战是就业,即农民进城后有就业才能扎根城市。在过去几年,我国大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东北等地区转移,从大城市向县城转移,同时鼓励和培育特色经济,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发达国家制造业主要部署在城镇,而我国制造过于区域集中并依赖外来劳动力。但是,年轻一代不太喜欢在工厂流水线的工作,以及在异乡孤独生活叠加的生存形态,而在家乡工作,他们可以继续生活在熟悉的社会网络中,并有助于缓解制造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目前看,我国也存在部分农民不愿市民化的问题,大量农民在县域内城乡两栖,人户分离。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市民化不能提供“市民同等福利”外,主要是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如何处置和保障的问题尚待解决,而这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

以人为本、以县为重的新型城镇化,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发展潜力,涉及到诸多棘手的制度问题,背后则是权益分配。长期以来,农村和县城主要是为经济发展提供劳动力与资源,大型城市则用户籍制度来减轻承担公共服务的责任。当前,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县城为载体可以大幅降低农村人口市民化的成本,通过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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