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信厅近日发布通知,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降低重点产业用电成本实施方案(试行)》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重点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函》,2024年上半年重点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6月15日起启动申报。
用电成本支持方面,根据企业2024年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按照0.15元/每千瓦时的标准对企业用电成本予以支持。单个企业年用电成本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高可靠性费用支持方面,对2024年内新增双(多)电源或在原有双(多)电源基础上办理增容,并缴纳对应高可靠性费用的企业,一次性予以50%的资金支持。
本次申报分为免申即享和主动申报两种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支持对象
包括制造业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类。
其中,制造业企业为2023年纳统产值(指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统计,下同)或2024年1月1日至申报日累计纳统产值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为企业行业分类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所明确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行业,2023年纳统营业收入或者2024年1月1日至申报日纳统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列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告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来源: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