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2024年秋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明确2024年秋季学期转学工作定于8月1日9时开始。
根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由于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省内转学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必须参加外省中考并获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线上申请时间为8月1日9时至8月5日12时。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向学校提出转入申请。“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登录入口包括:“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以及“海易办”APP。8月5日至11日,将依托“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审核。8月21日前,转入学校根据审核情况通知申请人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转学材料包括:户籍材料,学生及监护人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有效的《海口市居住证》);住房材料,学生及监护人本市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租赁居住,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工作材料,监护人在海口市合法稳定就业,提供工作调动手续或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社保等材料。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城区学位十分紧张,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符合转学条件且学校有学位接收的,由学校接收;符合转学条件,但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海口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由属地区级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转学条件或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本市内学校间转学或非海口户籍转学),学校主动告知申请人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对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各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转学。
据悉,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申请。
(来源:海口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