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2024年5月10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经证监局查明,汇金股份存在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等违法事实。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暨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拓达”)基本账户及部分其他账户被冻结,相关账户资金余额 14,332.84 万元,其中被冻结金额为3,181.72 万元。经公司调查、核实,该事项发生系相关人等伪造公司公章、借款协议、子公司股东会决议等资料所致,公司已于 8 月 23 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为10个,占公司及子公司账户总数比例的13.70%,合计被冻结账户资金余额31,817,156.54元,占公司及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19.0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7%。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公司收款业务。综上,公司认为,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汇金股份于今年5月被行政处罚,受损股民可关注参与索赔。
目前,汇金股份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