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9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督促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下称“非银机构”)更好发挥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金融功能,促进投资和消费,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显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并提到,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通知》要求,非银机构要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关键领域,积极发挥融资租赁、消费信贷、汽车信贷等特色金融功能,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与水平。
“引导非银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平衡好功能性与营利性的关系,增强金融产品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及性。督促非银机构规范渠道类合作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名单制管理,严格规范催收行为,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问题,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通知》同时强调。
在此次《通知》之前,今年4月,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等。
鼓励非银机构发挥专业特色和资源禀赋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鼓励非银机构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和资源禀赋,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支持前瞻性、针对性、自主性技术创新,赋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为此,《通知》针对不同类型的机构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鼓励以融资租赁方式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发挥财务公司特色功能,支持集团客户设备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提升消费信贷便利,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具体来看,《通知》鼓励消费金融公司突出专营消费信贷功能,加快数字化、线上化建设,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推进金融服务与消费场景的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鼓励消费金融公司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积极支持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对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等消费需求提供金融支持,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推动高质量耐用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和经营汽车金融业务的财务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鼓励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在车辆置换环节向消费者提供置换车接续贷等金融服务,适当减免提前还款违约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加强与汽车厂商的合作力度,争取贴息支持,提升消费者获得感;鼓励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加大信贷投放,会对资本构成一定的影响。为此,《通知》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进一步优化资金来源和结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发行绿色信贷(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惠及中小企业和金融消费者。
“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机构合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更好赋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
《通知》还建立了正向激励机制: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成效显著的非银机构,各金融监管局在开展监管评级工作中,可以在相关评分要素中予以适当加分奖励;推动非银机构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等,对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的相关业务,应当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相关监管政策,同时严防道德风险。
多地金融监管局已积极推动落实
《通知》提到,各金融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与其他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引导和跟踪分析,加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业务统计监测,持续构建良好的外部监管环境,督促非银机构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通知》发布前,多地金融监管局已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重庆金融监管局组织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会同市商务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实施金融支持汽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和便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四大行动,推动资源整合,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构建金融机构与品牌制造、卖场商家、渠道场景等企业的“1+3”联动机制,引导财政补贴、金融让利、企业促销等措施叠加形成合力。
广东金融监管局等4部门联合主办广东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讲暨政银企融资对接会,21家银行与企业现场签订合作意向书。
湖南金融监管局从优化金融政策供给、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出发,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为用力打造“三个高地”、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金融监管局联合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围绕装备高端跃升、智改数转网联赋能、绿色低碳转型、本质安全提升四项行动及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三项任务,制定24项具体举措,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合理确定利率及还款期限,单列信贷计划,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实现2025年“全省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15%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0%”等目标。
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相关省直单位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推动辖内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积极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和服务设备更新。指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业务细分领域清单、产品服务清单,供企业自主选择,精准推进供需对接。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拓展以直接租赁为主、售后回租为辅的经营模式,探索开展经营性租赁,因企制宜优化服务产品与业务结构。加强银租协同,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银行合作打造租贷联动产品组合。
辽宁金融监管局联合省工信厅等13个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三年行动方案,围绕实施高端装备更新、智改数转网联、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引领改造、创新引领升级、本质安全提升、高端产品供给等七项行动,提出18项举措。指导金融机构用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支持政策,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融资需求,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积极助力打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成立专项推进工作专班,完善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工作体系,滚动更新供给侧、需求侧项目清单,加大对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