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 律师建议受损股民这么办

2024年09月24日 20:04   投资快报

记者 萧峰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6 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5 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公告显示,经查明,威创股份、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威创股份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威创股份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威创股份已于近日被拟处罚,受损股民可关注参与索赔。

目前,威创股份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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