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一公司被ST,四家遭立案! 监管雷霆出手,这些股民将拉开维权序幕

2024年10月28日 22:10   股市广播

记者 余以墨

 

监管对信披违规零容忍态度不减。刚刚过去的周末又有5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其中一家更是直接带帽变ST。10月25日广济药业(000952)、华闻集团(000793)、宁波方正(300998)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10月27日,紫天科技(300280)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以及公司高管涉嫌拒绝、阻碍执法,因此证监会对其立案。同日,浩丰科技(300419)不仅受到预罚单,还因其2020年财报虚假记载被ST。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信披义务人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股民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股民损失,以上股票受损投资者可以发送联系方式至suopeibao@126.com报名参加索赔。

 

浩丰科技拟收罚单并遭ST

 

10月27日晚间,浩丰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监管查明,浩丰科技因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上述处罚告知书,浩丰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拟合计被罚款680万元。其中,浩丰科技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其他责任人也分别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浩丰科技股票自2024年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10月29日开市起复牌,并从10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刘鹏律师表示,2021年4月26日-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股民可维权。

 

 

广济药业曾因财报有误被警示

10月25日,广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梳理广济药业过往公告,2023年11月,因前期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广济药业及其部分高管收到湖北证监局的警示函。经查,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部分经销业务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追溯调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财务信息。因此导致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财务信息记载不准确,被监管给予警示。

刘鹏律师表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基石,更是增强市场信心及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受损投资者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登记索赔(即于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华闻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华闻集团于10月25日公告收到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就在前一天,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价在10月22日至24日连续三天涨停,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但第二天就被证监会“打脸”,至于立案缘由公司并未在公告中披露。

公司近段时间处于预重整中。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华闻集团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就在被立案的当日公司公告于10月25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此次被监管立案对公司重整事项是否产生影响仍不确定。公司业绩表现也差强人意,10月27日公司公告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8亿元,同比减少41.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

刘鹏律师表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关联交易、违规资金占用、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因此受损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程序。

目前暂定于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加入索赔。

 

宁波方正立案前夕调整资产重组事宜

10月25日,宁波方正公告于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同样公司未披露立案缘由。

虽未披露立案缘由,但在被立案之前,公司调整了筹划了一年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来看,宁波方正自2023年9月20日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关联方骏鹏通信不低于51%股权,该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于今年8月6日公告称鉴于现阶段交易各方未能就主要交易条款等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调整本次购买资产方案,调整为以现金方式收购骏鹏通信40%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以战略参股的方式与标的公司深化合作,调整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刘鹏律师表示,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本就是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说明该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文件或存在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情况。此次立案也将引发投资者的维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定于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紫天科技及部分高管被立案

10月27日,紫天科技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以及部分高管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部分高管进行立案。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一年内多次遭证监会立案,多次收深交所关注函。

在今年9月,公司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具体来看,信披违规事项似与公司2023年年报“暴雷”有关,2023年业绩发生重大亏损属重大事项,公司并未及时披露,并且年度财务数据与此前披露的一季报、中报及三季报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引来深交所发函询问,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回复,并且相关高管拒绝沟通。公司被立案还是深交所于9月7日向紫天科技发出关注函,才得知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消息。当时深交所便要求,紫天科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立即就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10月27日之前,该公司也并未按照规定对上述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公司还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被福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该事项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公告,同样该公司当时并未披露。除此之外,公司还多次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在去年11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被处罚,彼时针对该公司的维权行动就已开始,此次立案也将引起新一轮的投资者维权。

对于紫天科技的维权区间有以下三个,符合任意一个区间的投资者即可登记:

(1)于2024年10月27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3)截至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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