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2024年5月10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经证监局查明,汇金股份存在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等违法事实。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之前因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与公司、石家庄汇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裁定书》(冀0108民初4596号),将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拓达的部分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实际被冻结金额为3,181.72万元。近日,公司收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表示,公司前期已就伪造公司公章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已接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立案告知书。本次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账户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不排除向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的可能。
目前,汇金股份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