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2024年12月6日,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易联”)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明确ST易联涉嫌以下违法事实:一、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三、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而在2024年2月27日,ST易联就曾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13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还对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初步判断,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易联,并在此后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有权依法索赔(具体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