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407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2月1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 2023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5 万元左右,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34 万元左右,2023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469 万元左右。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 2023 年年报及《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更正公告》,更正后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87.48 万元,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78.98 万元,2023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4.02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380.11 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差异较大,公司净资产由正变负,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目前,九有股份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