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萧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截至 2024年12月27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3,313,860,113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 2,685,462,004 股增至 5,999,322,117 股。上述3,313,860,113 股股份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划转至东方园林的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2.05 元/股,该收盘价等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公司表示,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园,证券代码:002310)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目前,东方园林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微信: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