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山
已经退市依然难逃监管处罚。首航高科(原证券代码002665,现“航高5,400247”)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 2017 年至 2020 年,首航高科全资子公司以定期存单为控股股东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累计发生额巨大,且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账户,相关定期报告未如实披露。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2019 年至 2020 年,首航高科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形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资金也来源于募集资金账户,同样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对此,中国证监会决定拟对首航高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80万元至900万元不等的处罚,共计罚款1330万元。
投资快报记者提醒曾经投资或依然持有首航高科的股民,在2018年4月28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23年12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都有索赔机会。大家可通过手机APP及电脑软件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边菜单栏找到“股民维权”了解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