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扫码后要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实现药品销售全流程可追溯。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扫码后要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实现药品销售全流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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