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还债?债务化解新骗局

2025年08月10日 09:04   广州金融科技

综述:

近期,《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一种宣称1800元就可以清偿百万债务的“众筹还债”债务解决方案。

一款名为“希望之光”的App,通过社交平台打出“1800元,即可偿还百万债务!”“3至9个月让你实现无债一身轻!”“偿债模式已长期运营,背后没有公司运营。安全可靠!”等宣传口号,甚至贴上“老百姓翻身大舞台”“第三次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等标签,让人误以为是国家扶持项目,吸引债务人参与,并强调参与者要有爱心,自愿拿出1800元帮助上级成员,同时不断学习,不断发展下线,即可瓜分所有层级的下线转账费用,不断积累资金,偿还债务。

对于那些因债务而焦头烂额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所谓的“救命稻草”,甚至部分非负债人员认为有钱可赚也加入其中。这些参与者被虚假宣传所迷惑,有人将自己辛苦攒下的钱投入其中,有人四处宣传拉上亲朋好友。最后,当项目无法维持下去“崩盘”时,他们不仅没能还清债务,反而损失了本金,本质上,这是一种典型的诈骗式传销,隐藏着巨大的陷阱。

一、传销特征明显

新成员加入时需支付1800元“激活费”,这笔费用被拆分为不同层级的“爱心捐赠”,由新成员的层层上线逐级瓜分,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中“收入门费型”传销的特征。同时,该模式通过新成员的加入,不断建立新老成员之间的上下级关系,瓜分新成员“激活费”形成上级成员众筹资金的来源,只要持续有新成员加入,上级成员的资金便能不断累积,属于典型的通过招募下线人数来获取利益的传销行为。

二、存在虚假宣传

平台宣称参与者只需1800元的入门费,即可获取众筹上百万元资金的资格,但实际对债务认定审核仅流于形式,伪造的负债截图同样可以通过审核通过,大量无实际负债者涌入,形成“以骗养骗”的恶性循环。

三、法律风险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希望之光”平台参与活动的人数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组织者、领导者可能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防控中心提醒您:

面对债务问题,不要轻易相信“快速消债”“高回报”承诺,要冷静理性,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解决,与贷款机构积极沟通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等。

面对各种看似高回报的项目,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任何要求预付费用或提供敏感信息的要求,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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