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利剑直指财务造假 这些公司还面临股民索赔

2025年11月07日 17:29   投资快报   余以墨

投资快报记者 余以墨 广州报道

监管部门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码,释放出资本市场“零容忍”信号。近日,清越科技(688496)被立案调查,ST东尼(603595)、ST汇洲(002122)、ST太重(600169)三家上市公司的信披违规事实被证监会初步查明,并收到“预罚单”。长期代理证券索赔案的徐越惠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除了上述案件外,ST华通(002602)、R旭电A1(三板代码:400254;原:东旭光电000413)受损投资者索赔案也在进行当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继续参与索赔,具体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或投资诉讼网了解详情。

清越科技被立案调查

10月31日晚间,清越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特别提示: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东尼、ST汇洲、ST太重收预罚单

10月29日晚间,ST东尼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东尼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东尼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二、ST东尼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综合上述两项,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ST东尼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罚款,共计870万元。

无独有偶,ST汇洲也在同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查明,2019年至2020年,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导致ST汇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局拟对ST汇洲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罚款,共计800万元。

10月31日晚间,ST太重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明,ST太重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业务费用的方式,导致ST太重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拟对ST太重开出高达800万元的罚单;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罚款,共计895万元。

ST华通、R旭电A1投资者索赔案正在进行

此前,ST华通、原东旭光电等公司也曾因涉及财务造假的信披违法行为遭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还遭遇了受损投资者起诉索赔。目前,案件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8月11日晚间,R旭电A1公告称石家庄中院支持其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进行代表人诉讼,该案件正式进入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

初步索赔条件及所需资料

徐越惠律师分析,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在证券虚假陈述被揭露后,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经分析,符合下列初步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1.清越科技(688496):部分在2025年10月31日前买入,且在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2.ST东尼(603595):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3.ST汇洲(002122):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4.ST太重(600169):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5.ST华通(002602):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6.R旭电A1(400254;原:东旭光电000413):在2016年2月15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7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或小程序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另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符合条件,还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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