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宣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价提前“抢跑”

2025年12月16日 22:36   投资快报   黄敏


 

投资快报记者 黄敏发于广州

2025年12月15日晚间,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方园林,证券代码:002310)发布《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通过此次收购,上市公司将新增光伏电站、风电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等新能源业务。其中,交易包括收购和竞买股权两部分。公司当晚同时公告,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东方新能,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5日晚重组方案披露前,东方园林股价先行上涨。当日上午10:41左右,东方园林股价突然拉升,最高涨幅达到9.48%。截至下午收盘时,涨幅回落至5.17%,公司股价收于2.44元/股。对此,东方园林也在公告中提示,公司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12月16日,公司收盘价为2.52元/股,上涨3.28%。

 

重大重组与风险提示并存

根据公告,公司拟通过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表示,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新增光伏电站、风电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等新能源业务,帮助上市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持续推进新能源业务战略布局,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此次交易中,对手方均未进行业绩承诺。东方园林公告表示,未来市场化交易电价存在波动风险,以及公司收购的固定资产价值较高,未来如电站电价受政策、行业竞争等影响下调,或电站业主消纳率不达预期,可能导致发电收益下降,进而导致电站固定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并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也在公告中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曾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处罚

投资者在关注当前重组进展的同时,亦不应忽视公司过往在信息披露方面留下的记录。早在2024年1月,北京证监局便对东方园林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多期财务数据失真。

经查明,东方园林在2019年末对广西贵港项目成本进行调减后,未能同步调减当年相应的营业收入,该项调整被延迟至2022年才予以完成,直接导致了财务报告连锁性的数据失实,不仅使得2019年度的收入、利润及资产金额被虚增,并导致2020年、2021年的资产状况持续失真,更在2022年集中体现为收入与利润的虚减。尤为关键的是,基于含有2019年错误数据的财务报告,公司此前发行的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亦存在不实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张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目前,东方园林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wx: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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