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刚(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并将其确定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首要重点任务。会议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
在此背景下,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消费场景、消费帮扶等重点领域,提出三方面11条政策措施,推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同向发力。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我国在推动消费恢复、释放内需潜力方面正进入更注重体系化、可持续的政策阶段。其中,金融支持消费不再只是“工具箱”里的单一手段,而是与供给体系、流通体系、消费环境治理相互配合的综合工程。
金融支持扩大消费:关键在更准、更稳、更可持续
在传统理解中,金融支持消费往往被简化为“降利率、增贷款”,似乎只要提高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就能迅速拉动消费增长。但从现实运行机制看,消费是千家万户的日常选择,既取决于当期可支配收入,也取决于未来预期;既受制于价格与利率,也受到供给质量、服务体验、渠道便利、售后保障等诸多因素影响。若仅从居民端“加杠杆”来刺激消费,不仅边际效应递减,还可能积累潜在风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释放出鲜明信号:政策思路并非短期、单一刺激,而是通过制度环境改善和供给侧结构优化,放大金融资源配置的效能,以更稳健、更可持续的方式激发消费潜能。这也解释了《通知》为何突出“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要求地方部门与金融机构“优势互补”,并强调结合实际细化金融支持举措,把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消费增长动力。
所谓协同,关键在于形成“懂产业—懂场景—懂风险”的闭环:商务部门更熟悉消费业态、商贸流通、场景改造、品牌培育与地方产业链条;金融部门更擅长风险定价、资金配置、产品设计与合规管理。二者协同后,金融资金才能更有效地投向那些真正能够改善消费体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供给质量与服务稳定性的环节,而不是简单通过消费信贷来“扩规模”。
把金融嵌入消费链条:给供给与场景融资
《通知》的核心导向,是推动金融更深度服务消费供给体系和流通体系,使“愿意消费、能够消费、方便消费”相互支撑、相互强化,其中有三条清晰的主线。
第一条主线:支持优质供给与服务消费扩容。当前消费升级的很多痛点来自于“缺少高质量供给、优质服务不稳定、体验不确定”。例如,服务业标准化程度仍待提升、存在同质化竞争,导致部分消费者在教育培训、健康养老、家政维修、文旅休闲等领域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与体验落差。此时如果金融仅对居民端发力,短期可能推高交易量,但风险也可能向家庭部门集中。
《通知》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提出更大力度提振要求,客观上意味着金融支持要从“单一信贷供给”转向与消费供给升级“同频共振”。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设备更新贷款、经营性贷款、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以及保险保障等综合工具,帮助企业提升供给质量与履约能力,把消费者“想买”转化为“买得到、买得好、买得放心”。
第二条主线:支持商贸流通与消费场景创新。消费既发生在线上,也发生在线下;既取决于产品与价格,也取决于支付、配送、安装、售后、退换货等全链路体验。很多时候,消费者“少消费、延迟消费”并不完全是因为需求不足,而是因为交易成本高、履约不确定、售后不稳定等等。商贸流通体系的效率与韧性,直接影响消费信心与消费频次。
商务与金融协同的优势,在于能够把金融工具嵌入商贸流通体系:一方面,通过结算便利化、供应链融资、票据与保理、仓单质押、物流金融等方式降低企业周转成本、稳定库存与供给;另一方面,通过信用增进、保险保障、支付风控、反欺诈与争议处置机制,为交易提供更可预期的“安全垫”。当企业履约能力更强、渠道服务更稳定,消费者对交易的信任就会增强,消费决策也会更果断、更频繁。
第三条主线:支持重点群体与重点领域的消费能力修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并要求金融加力支持扩大内需。其政策含义在于:金融要更关注那些对就业、收入与公共服务改善具有乘数效应的领域,通过“稳经营—稳就业—稳收入—稳预期”,实现消费能力的系统修复。
一方面,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与服务业稳经营、稳岗位,本质上是在“托底消费能力”。就业稳定、收入稳定,才会带来更强的消费预期与更高的消费意愿。另一方面,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金融服务要更普惠、更合规、更可负担,通过合理额度、透明定价、适当性管理与风险提示,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对于县域、农村、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等群体,更需要以“可获得、可负担、可持续”为原则,推动金融服务更大覆盖。
优化产品与机制:让消费金融回到“价值竞争”
《通知》要求抓好落地见效,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细化金融支持举措。能否真正起到“扩内需”的效果,关键取决于金融产品设计与运行机制是否能同时满足三项约束:覆盖面、成本与风险。只有在这三者之间取得平衡,金融支持消费才可能长期有效。
其一,提升覆盖面:从城市白领走向更广泛的人群。扩大内需,首先要扩大参与消费的“人群基数”和“消费半径”。这需要金融机构在合规前提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触达能力,降低“看不懂、用不上、怕踩坑”的门槛,把金融服务嵌入更多真实消费场景。例如,通过与商贸平台、连锁门店、公共服务机构合作,提供更便捷的分期、支付、保险、延保、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通过数据合规使用与联合建模提升风控能力,让信用服务覆盖更多“信用白户”与收入波动人群。
其二,降低综合成本:不仅是利率,更是总费用与体验成本。消费金融的“综合成本”不仅包括名义利率,还包括服务费、手续费、违约金、保险捆绑、提前还款限制等隐性成本,也包括办理复杂度、信息披露透明度、还款体验等“体验成本”。
因此,推动透明定价、减少不必要费用、优化分期与还款体验,不仅是消费者保护的要求,也是扩大有效消费的基础设施。金融机构应在定价机制上更强调长期客户价值与风险定价匹配,在产品设计上更强调简单清晰、可比较、可理解,在服务流程上更强调便捷与可追溯,避免“高营销费用—高综合费率—高投诉风险”的不良循环。
其三,做实风险管理:把风控前置到“场景、交易与商户”。消费金融风险可能并不只来自个人违约,也可能来自商户质量、交易真实性与售后纠纷。若商户经营不规范、交易虚假、售后争议频发,即便消费者主观违约意愿不强,金融机构也会面临欺诈损失、纠纷处理成本上升与声誉风险。
商务部门掌握更多行业、商户、交易与流通信息,金融部门掌握资金流、信用风险与反欺诈技术,两者协同能够在商户准入、交易核验、反欺诈识别、纠纷处置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形成合力,从源头降低风险溢价,使金融支持消费更加可持续。《通知》强调协同配合、优势互补,其实就是在为这种“联合风控”创造条件:让金融真正围绕真实场景与真实交易服务消费,而非脱离实体与供给链条的粗放扩张。
政策协同:需与其他政策形成合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并把提振消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金融支持消费要产生乘数效应,需与三类政策同向发力,形成“政策合力”。
一是与就业和增收政策同向。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也是预期的函数。金融支持中小微、服务业与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现金流,进而稳住就业岗位与居民收入,本质上是在“托底消费能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时提出增收计划与金融加力支持扩大内需,意味着政策链条是清晰的:稳经营带来稳就业,稳就业带来稳收入,稳收入与稳预期共同带来稳消费、扩消费。
二是与供给侧提质同向。消费意愿往往与供给结构有关。金融若能更精准支持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扩容、标准体系建设、品牌与渠道升级,消费者会对未来供给与服务更有信心,从而形成“改善供给预期—修复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意愿”的正向循环。
三是与消费环境治理同向。会议提出“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等,与金融支持形成互补:前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后者降低资金性交易成本。只有当消费环境更透明、更公平、维权更顺畅、纠纷处置更高效,金融支持消费才能更顺畅地传导到真实需求端,把“想消费”转化为“敢消费、便消费、放心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