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记者 萧峰 广州报道
12月18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诺泰,证券代码:688076)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诺泰在2021年年度报告及后续的公开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向投资快报记者(wx: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从创新药企到监管处罚:业务高速发展与信披合规失衡
ST诺泰作为一家以多肽药物和小分子化学药物研发为核心业务的生物医药企业,曾凭借其在特定技术领域的布局吸引市场关注。然而,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出,公司在追求业务发展的同时,其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未能同步跟上,在关键财务数据的确认与披露上出现了偏差。
违规行为“双连击”:年度报告虚增利润,失真数据延续至后续文件
首要问题在于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12月,ST诺泰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ST诺泰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ST诺泰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ST诺泰的增资款。ST诺泰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ST诺泰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严重扭曲了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次,ST诺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ST诺泰在2023年12月进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在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然而,如前所述,ST诺泰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致使该部分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这意味着,ST诺泰面向公众发行、募集资金达4.3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所依据的核心财务信息存在重大不实,直接影响发行文件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业绩方面,10月22日,ST诺泰公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收入为15.3亿元,同比上升22.0%;归母净利润为4.45亿元,同比上升26.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37亿元,同比上升23.2%;经营现金流净额为3.84亿元,同比增长43.8%;EPS(全面摊薄)为1.4065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79亿元,同比上升13.8%;归母净利润为1.34亿元,同比上升9.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31亿元,同比上升4.4%;EPS为0.4255元。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66.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1.7%;归母净资产为31.0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