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国两会报道组 杨坪
“十五五”开局之年,资本市场改革步入深水区。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系列部署,明确提出“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进一步阐述了“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五大提升方向,并释放重磅信号——深化创业板改革方案已基本成型,将进一步完善后择机发布实施。
这是继注册制改革、“并购六条”政策等措施后,资本市场改革迎来的又一关键落子。作为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前沿阵地,深交所将如何落实相关部署?
对此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沙雁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她透露,当前,深交所正在证监会领导下,紧锣密鼓推进改革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发令枪一响,改革即可落地、取得实效。此外,她还向外界回应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意见中,关于在港企业回深的上市进展。
沙雁表示,目前,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上市有两种路径。境内注册企业可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制度向深交所进行申报,即“H+A”;红筹企业可通过创新企业试点申请在深交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
“深交所通过’一对一’走访,充分了解两种路径下企业回深上市意愿、主要诉求和存在的顾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目前,光大环境、越疆科技等2家企业已在港交所公告回深上市,正在进行IPO辅导。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加强服务对接,加快推动首批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沙雁说道。

深化创业板改革方案已基本成型 深交所:确保发令枪一响即可落地
《21世纪》: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记者会上表示,深化创业板改革方案已基本成型,将进一步完善后择机发布实施。深交所将如何贯彻落实这一重要部署?
沙雁: 创业板是资本市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平台,设立16年来,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培育了一批标杆性企业,在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集聚效应,并为投资者带来了持续的回报。
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十五五”规划草案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出新的要求。证监会党委第一时间研究落实,3月6日,吴清主席在记者会上明确了深化创业板改革的重要举措。
此次改革充分体现健全投资与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要求,一方面,进一步拓展IPO、再融资等制度的包容性和覆盖面,提升创业板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的能力,更好适应科技型特别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发展规律,同时突出创业板包容创新特点,积极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强调全方位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推荐上市、遴选审核及全过程监管,以高质量监管助力培育新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增强上市公司回报广大投资者能力。
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更加清晰、功能更加完备,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更有利于发挥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更好支持包括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内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深交所正在证监会领导下,紧锣密鼓推进改革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发令枪一响,改革即可落地、取得实效。深化创业板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深交所将始终站位全局,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以投资者为本,尊重市场规律,坚持质量优先、循序渐进,把好发行上市入口关,全力保障改革平稳实施,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上市 加快推动首批案例落地
《21世纪》: 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去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意见提出,允许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请问现在进展如何?
沙雁: 目前,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上市有两种路径。境内注册企业可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制度向深交所进行申报,即“H+A”;红筹企业可通过创新企业试点申请在深交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发布以来,深交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在港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上市工作。
一是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审核、监管等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回深上市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服务。
二是加强重点企业对接。深交所通过“一对一”走访,充分了解两种路径下企业回深上市意愿、主要诉求和存在的顾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目前,光大环境、越疆科技等2家企业已在港交所公告回深上市,正在进行IPO辅导。
三是完善审核制度安排。用好申报前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回深上市企业关于上市条件、监管规则适用的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问题,便利市场主体,提高审核透明度。对回深上市企业实行专班审核,参考香港市场既往披露信息,增强审核包容度,提高审核效率。
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加强服务对接,加快推动首批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深市公司“含科量”“含新量”持续提升 中长期资金去年净买入超3600亿
《21世纪》: 政府工作报告回顾了2025年工作,对“十五五”和2026年任务作了部署,其中不少涉及资本市场,强调要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能否简要介绍去年深交所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考虑?
沙雁: 2025年,深交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在证监会党委坚强领导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着力完善市场功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上市公司“含科量”“含新量”持续提升。新增上市公司48家,近9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式启用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受理审核2家未盈利企业,其中1家完成注册。并购重组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并购标的科技属性更加突出,全年深市新增披露并购重组合计1317单,同比增长48%,近7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新质生产力标的。
二是上市公司分红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2025年深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超5400亿元,一年多次分红成为常态,中期分红金额同比增长26%,115家深市公司春节前现金分红超375亿元。半数公司连续3年现金分红,稳定分红群体持续扩容。
三是中长期资金入市取得重要突破。深交所全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全年社保、年金、保险等长线资金合计净买入深市股票超3600亿元,成为支持市场稳定的坚实力量。权益类指数化投资进入高速发展期,截至2025年末,深市ETF规模1.8万亿元,同比增长79%。
四是全链条监管提质增效。严把市场入口关,坚持质量为先。继续强化持续监管,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要求,强化科技赋能监管,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和监管穿透力。坚持应退尽退,强制和主动退市14家公司。保持“打大、打恶、打重点”高压态势,采取公开认定、暂不受理文件措施同比分别增长30%和15%。
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逐步提升,深市回稳向好、交易活跃,股票成交金额连续第十一年位居全球前三。
下一步,深交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锚定“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按照证监会党委部署,强本强基、严监严管,以培育高质量上市公司集群为牵引,以包容创新为特色,以创业板改革为抓手,以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为基础,以从严监管为支撑,以数智化建设为助力,奋力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为“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质量回报双提升”成效显著 参与公司市值增长超10万亿
《21世纪》: 吴清主席在记者会上提出,“十五五”时期上市公司要质量更高、结构更优。近期,我们看到深交所启动了第二阶段“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请问专项行动效果怎么样?后续如何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落实好该项行动?
沙雁: 2024年2月,深交所启动上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有近60%深证成指公司、85%创业板指公司踊跃响应,约占总市值的五成。这些公司拿出真招实措,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理念,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回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质量持续向好,参加专项行动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总额同比增长6.9%,净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8%;开展并购重组154次,其中开展重大资产重组18次。
回报投资者意识日益增强,分红水平明显提升,从参加专项行动公司来看,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金额同比增长34.7%,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比重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2024年年度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比重为43.7%,较专项行动启动前提升10.9个百分点。
公司市值较专项行动启动前增长10.2万亿元,公司股价平均涨幅超106%。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参加专项行动公司整体质量稳步提升,评价结果为A的公司占比58.4%,同比提升5.8个百分点。
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一是抓好第二阶段专项行动实施,倡议全体深市公司参与,支持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可落实、可检验的具体举措。二是用好再融资改革举措,持续落实“并购六条”,支持公司做优做强。三是引导有能力的公司加大分红回购力度,鼓励公司进行预分红、一年多次分红,营造回报投资者良好氛围。四是深入开展上市公司大走访,听取公司诉求意见,协助解决发展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