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崔文静
4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下文简称《规则》),这是资本市场首部专门为董秘量身定制的行政监管规则。
董秘被正式界定为信息披露组织者、治理合规监督者、内外部沟通联络者,彻底告别“私人秘书”的模糊定位。
任职方面,三条路径明确:
① 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② CPA证书加五年工作经验(不限行业);
③ 法律职业资格证加五年工作经验(不限行业)。
满足其一,才能具备董秘任职资格。
兼职方面,《规则》划出了红线:总经理、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这三类职务董秘一律不得兼任。
施行时间注意区分:任职与兼职调整过渡至2027年底,其余规定自2026年5月24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