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贵州职工吴某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家人拼尽全力抢救,最后仅仅因为抢救时长比规定多出短短26分钟,相关部门就直接判定不予认定工伤,家属一路维权,案件几经反转,直到最高检提起抗诉,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这场争议才算画上句号,该案的终审判决也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律师】其实整件事的争议核心,就是这26分钟该如何界定。一审、二审法院仔细核查病历与抢救记录后查明,吴某早在医院正式宣告死亡前十多个小时,就已经脑死亡、彻底丧失自主生命体征,后续只是依靠医疗设备维持基础生命体征。两级法院结合客观事实,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支持了家属的合理诉求。但案件在省高院再审时却出现反转,省高院机械适用法条,严格按照入院到宣告死亡的时长计算,仅因超时26分钟就驳回家属请求。家属无奈之下向检察机关申诉,最高检依法提起抗诉。最高法审理后明确,适用法律不能只盯着时间数字。吴某真正失去生命体征的时间,本就在法定48小时范围内。
【律师】这一判决打破了“唯时长论”的固有思维,也给各地相关部门敲响警钟。适用法律既要严守规则,也要兼顾人情事理,结合实际综合研判,才能真正守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2026年4月18日,最高法终审认定吴某视同工伤。
在此提醒大家,职工在岗期间突发疾病就医,务必妥善保管考勤、病历、抢救记录等关键证据。若对工伤认定或判决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或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等合法渠道维权。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坚守立法本意,才能切实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