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规压低公积金缴存基数,员工5年被少缴7万多元,离职后成功全额追回!
据《工人日报》消息,当事人李金金入职一家金融公司五年,劳动合同写明底薪6500元,加上绩效、年终奖,月均实际收入稳定在12000元。但企业一直仅用底薪作为基数,按12%比例缴纳公积金。
直到离职同事提醒,她才知晓,公积金缴存基数必须包含绩效、奖金等全部工资收入,不能只算基本工资。2025年7月她离职后,不到一个月就追回五年间少缴的公积金7万余元。
公积金官方热线梳理出企业三大违规套路:压基数、私自降低缴存比例、试用期不缴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30天内就必须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基数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算,缴存比例法定区间为5%至12%。
律师特别提示:公积金维权没有仲裁时效限制,即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签字确认过缴存方式,相关违规约定也无效。大家留存工资流水、个税收入记录、公积金缴存明细,拨打12329热线,或是前往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能投诉补缴。同时提醒各大企业合规足额缴存公积金,规范用工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