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租房拟出新规:单间住2人封顶,这类房间严禁出租

2026年06月12日 09:00   南方+

东莞租房,又有新消息。6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东莞市租赁住房租住标准及加强租赁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该公告对东莞租赁住房租住标准、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等进行了明确。征求意见将于2026年6月22日截止。

重点如下:

明确住房租住标准:

(一)最小出租单位。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供人员居住。

(二)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单间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但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加强租赁备案管理:

包括租赁合同备案、企业开业信息登记、承租人备案权利、租赁企业代为义务、物业服务企业职责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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