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周报(第27期)|北京重庆发布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成渝开展双向集群招商

2022年02月07日 15:24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赵子健,索寒蕾
《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国家要求和本市原创改革举措115项,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改革任务。

时政要闻

  • 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要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同时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公布省、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应相对统一,各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应当充分论证、严格审查,并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清单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通知》提出,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清查整治各种名义设立的变相许可。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便利措施。

《通知》强调,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对清单内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对清单内事项制定并公布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重点监管。

  • 商务部:2021年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出炉

1月27日,商务部完成了2021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对217家国家级经开区2020年度综合发展水平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此次考核评价结果显示,2020年国家级经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进创新提升,较好发挥稳外贸稳外资的“主阵地”作用,总体发展态势稳中向好。

一是稳外贸稳外资成效明显。2020年,217家国家级经开区的地区生产总值11万亿元,同比增长5.6%,占国内生产总值为11%;进出口总额7万亿元,同比增长9.2%,占全国进出口总额比重为21.7%;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574亿美元,同比增长4.8%。

二是科技创新稳步发展。2020年,217家国家级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为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末,217家国家级经开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1万家,拥有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560家,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8600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08件,较2019年末均有明显上升。

三是区域带动作用不断增强。2020年,217家国家级经开区税收收入占所在地级市比重为17.6%,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合作园区,积极开展与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对口帮扶,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协调发展,截至2020年末,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共建园区99个,对口援疆、援藏、援助边(跨)境经济合作区192个。

四是生态环保持续优化。2020年,217家国家级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均明显下降,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是行政效能稳步提高。截至2020年末,217家国家级经开区中,有206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209家建立了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在线审批平台,所有国家级经开区均设置了安全生产机构。

在2020年度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综合排名前30的榜单中,苏州工业园蝉联榜首,中部地区的长沙经开区和郑州经开区相对于去年的榜单,是提升名次幅度最高的2个经开区。江浙两地在前30的榜单中,上榜数量超三分之一。其中江苏省共有6家经开区上榜,浙江省新增3家,共4家经开区上榜。

地方行动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双向集群招商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方案》以川渝两地协同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指引,同时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提出一批改革举措,旨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政务服务规范便捷、法治保障协调联动,同步提升两地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方案》提出,推动渝东北与川东北地区、成渝中部地区、渝西川南地区一体化创新发展,支持毗邻地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推进联合构建一批创新平台载体、实施一批科技合作项目,为推动构建一批毗邻合作示范区、重大改革试验区、协同区提供科技支撑。

在对外开放领域,川渝将进一步加强合作。要围绕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开展双向集群招商、产业链互补招商。依托西博会、智博会、西洽会等开放活动,联合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此外,川渝两地居民生活也将更加便利。《方案》明确,要建强“川渝大同城”乡村、城市、跨境寄递网,推进“快递进村”,推动快递企业加大成渝即日达产品推广力度。同时还将分批实现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结婚证、社保卡、经营许可证、残疾人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两地亮证互认。

  • 浙江:发布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计划

1月26日,浙江省召开《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

2021-2025年,浙江将重点在八个方面实现“率先突破”。

第一,在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上率先突破。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实现各类矛盾纠纷90%以上化解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健全清单化履职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

第二,在加快建设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省上率先突破。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加强公平竞争和反垄断审查。高质量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

第三,在加快探索地方政府自主性先行性立法的高效路径上率先突破。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出台一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急需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到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率低于3%。

第四,在加快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上率先突破。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环保邻避类项目、民生类政策等社会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制度。

第五,在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上率先突破。坚持“一张清单管理、一支队伍执法、一体化联动、一平台统筹”,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闭环。到2025年,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

第六,在加快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上率先突破。坚持调解优先,全省信访量、万人成讼率实现逐年下降。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逐步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比重。稳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升出庭应诉实际效果。

第七,在加快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上率先突破。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巡察范围。加快构建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指数评价体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第八,在加快以数字化牵引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充分发挥数字先行优势,深入谋划多跨场景应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谋划、决策、执行、督察、反馈等数字化闭环运行。

  • 北京: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在十大领域形成新突破

1月30日,《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与去年12月印发的《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共同形成了北京“创新+活力”的新一轮改革强势。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

《方案》提出,将逐项对照国家改革任务,共提出落实国家要求和本市原创改革举措115项, 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改革任务。北京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抓手,发挥创新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投资贸易、监管执法、数字政务、市场主体退出等十大领域形成新突破,推出一批引领性强、含金量高、突破性大、惠及面广的改革举措,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打造以创新试点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改革的新引擎,继续保持北京在全国营商环境改革中的排头兵地位。

  • 重庆:经过三到五年创新试点,力争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

1月27日,重庆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并召开解读新闻发布会。

《实施方案》明确, 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力争重庆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实施方案》围绕10个方面推出一批精准务实、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

第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包括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第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着力畅通“准入、退出、循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强制退出制度以及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

第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着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第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着力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知识产权定价和交易机制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第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便利措施,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

第六,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着力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

第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着力推动“公平、公开、公正”,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第八,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着力以“制度+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

第九,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第十,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如依托“渝快办”平台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深化不动产登记、公安服务等领域“一窗综办”等。

据介绍,2021年,重庆全市新增市场主体57.9万户,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4.5%、25.3%,企业家信心指数和企业投资意愿持续升温。

典型案例

  • 深圳:推出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

1月24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广东省、深圳市等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对外印发。

《意见》从国家层面支持深圳打造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国际一流的市场准入环境和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优化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方式、促进深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设立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准入等方式,着力引导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畅通有序流动,进一步促进优质生产要素在深圳加速集聚,推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在科技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优化5G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方式、支持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在金融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环境。

在医疗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

在教育文化领域,共2条特别措施,包括支持深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优化网络游戏、视听、直播领域市场环境。

在交通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放宽航空领域准入限制、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其他领域共有5条特别措施,包括完善深圳珠宝玉石行业准入体系、放宽通信行业准入限制、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养老托育市场发展环境。

  • 宁波: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有效破解“退出难”

1月21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了2021年度浙江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案例,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推动的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改革就包括在其中。

宁波作为国家两轮简易注销改革和省注销便利化改革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搭建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形成“普通注销简化办、特殊注销灵活办、非正常户注销强制办、证照注销联合办”的注销新模式,有效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

企业只需登录注销服务平台,即可办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商务、海关、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注销手续,实现注销业务“网上办”。平台同时提供注销信息自助预检、注销方式智能匹配、注销进度实时跟踪等服务,实现“一网尽知”。

对因特殊情况形成“死结”的注销企业,依法灵活办理。针对股东已注销的企业,允许股东上级主管单位或其合法继受主体申请办理;注销时营业执照遗失,同时公章遗失,经说明,相关申请材料可不盖章,避免补章又得先补照的“死循环”。

对认定为“失信户”“僵尸户”“空壳社”等非正常市场主体,推行依法依职权强制注销试点,解决非正常主体“注销难”问题。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强制注销机制有效执行。

  • 佛山:推行“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

《2021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将佛山市推行的“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列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传统“双随机”大水漫灌式、无差别抽取监管对象的方式,往往造成无效监管。因此,提高监管精准度,缓解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成为地方监管部门持续攻克的难题。

佛山市采用“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方式,构建统一监管平台,对政府各部门涉企数据进行全面整合,按“一户一档”原则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画像,形成以企业信用、运营状况、活跃度为指标体系的多维度“企业全息影像”,有效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

具体来说,佛山建成了覆盖市、区、镇(街)三级的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构建了分类模型,运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建设风险预警系统,梳理总结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特征;同时突出靶向筛查,运用风险研判模型,提前筛查出高风险市场主体精准执法。

佛山还开展了新型信用监管,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100%接入市信用平台,在全国首推“守信快批”审批模式,在59个细分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大大缩短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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