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行湖南省分行文爱华:建议推进乡村金融深度赋能

2022年03月04日 16:01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希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见习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

2022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文爱华接受了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第30条,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要求,推进乡村金融的深度赋能。如何深入为乡村振兴赋能?作为国有大行的代表,文爱华代表一直有深入的观察和独到的见解。

2020年,文爱华代表提出《关于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支持的几点建议》、《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议》,分别从财政和金融两方面提出改进措施。2021年,他进一步深化在乡村金融领域的长期实践总结和理论思考,提出《关于系统性推进乡村金融的建议》,包括系统性完善市场、组织、监管、产品等体系,系统性完善乡村金融政策与机制,系统性推进金融赋能,系统性推进金融行业合作等四方面。2022年,他再次提出了《关于推进乡村金融深度赋能的建议》。

文爱华表示,乡村金融深度赋能仍任重道远,目前存在金融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政策和措施有待进一步优化、金融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以及缺少基础性支撑等深层次问题。

文爱华建议,围绕乡村振兴总目标和20字方针,以及《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第30条,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要求,推进乡村金融的深度赋能。一是进一步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提供适配的政策与指引;三是进一步优化乡村金融的生态环境;四是推进乡村金融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五是推进乡村金融服务农村重大改革;六是推进乡村金融与绿色金融、消费金融等形成战略融合。

乡村金融四大难题待解

文爱华认为,当前乡村金融服务仍然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是乡村金融服务体系仍待进一步健全。健全乡村金融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相比城市金融体系而言,目前的乡村金融体系,仍然存在市场体系不完整,市场结构单一;监管政策不适配,措施单一;组织体系不完整,服务主体单一;产品体系不完整,金融服务单一等问题。

二是乡村金融生态环境仍待进一步优化。近年来,乡村金融硬件设施得到加强,但软环境仍然没有实质性改善。最为突出的是信息、信用、数据等资料缺乏,涉农企业缺少金融业务开展所需的资料,很多村民还是“白户”,没有金融交易、征信记录,甚至没有账号、银行卡等基础信息。与此同时,农村一定程度上存在金融知识缺乏、金融意识不强、诚信意识较弱等问题,金融生态环境急需改善。

三是乡村金融全面赋能仍存在瓶颈。由于乡村金融基础管理难、信息数据收集难、金融触达难等问题,乡村仍然是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为突出的地方,全面赋能存在瓶颈。比如,乡村产业发展,投入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加上企业征信及有效抵押不足,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集中在规模以上企业;加上金融平台和科技运用不高,普惠金融触达率较低,融资问题仍是产业兴旺的“拦路虎”。

四是乡村金融服务仍缺少基础性支撑。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四权”确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金融服务的统计考核和规范管理,都是巨大的系统性工程,不仅是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乡村金融深度赋能所需的基础,急需政府、监管、财政、金融等形成合力,为乡村金融赋能提供基础性支撑。

推进乡村金融深度赋能

针对上述问题,文爱华从六方面提出了推进乡村金融深度赋能的具体建议。

第一,进一步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乡村金融顶层设计,组织、市场、产品、监管等体系协同发力:一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涉农金融机构,建立不同的监管模式,并加大政策倾斜,激励更多金融机构涉足乡村,形成大银行、小银行、全国性银行、区域性银行优势互补,线上线下服务交融,多模式、多形式,多维度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统筹协同,形成银行、担保、抵押、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各司其责、合作互补,共同服务乡村的金融格局;三是健全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除存贷缴投等基础金融服务外,让理财、保险、基金等90%以上的城市金融产品,快速进入乡村,推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第二,为乡村金融赋能提供适配的政策与指引。一是推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落实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优惠政策,落实财税奖补政策和风险分担机制,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机制等;二是加大财政、货币政策的适配性。增强政策的适配性,尤其是增强与乡村金融信贷政策的适配,实现投贷联动、奖补联动。三是加大政策与制度的保障和创新,提供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与指引。针对乡村金融大多是创新,很多方面都需要突破原有制度等特质特征,创新优化监管政策和制度,提供适配乡村金融的差异化政策。比如,为乡村取现、转账、信贷、保险、担保等提供差异化政策;建立乡村信贷业务的容错纠错机制,在不良率考核指标设置上,适当放宽等;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等,营造乡村金融赋能的政策环境。

第三,进一步优化乡村金融的生态环境,畅通乡村金融赋能的堵点。针对乡村信息不全、信用意识不强、数据缺乏、基础管理不规范等瓶颈,一是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数字乡村建设,推广应用已搭建的“农村三资监管、产权交易、产业信息大数据”等重要平台,以及乡村积分系统,挖掘涉农数据价值,建立金融信息,并将乡村信用纳入基层政府考核和整治范围。二是推进乡村金融的数字化、科技化运用,结合数字乡村建设,推广金融平台在乡村的运用,让乡村金融全面触达乡村政府、企业、村民等所有主体,并通过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形成乡村金融需要的基础信息和数据。三是将乡村金融纳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融入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将乡村金融考核纳入乡村治理体系,成为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的一部分;同时,将入驻村委的助农金融服务点的管理,纳入村委会规范化建设之中;四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与宣传。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在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中,加入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并推进乡村金融产品和工具的使用,避免非法集资、高息借贷,阻断金融风险。

第四,推进乡村金融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一是重点赋能乡村发展,尤其是产业发展。产业兴旺是解决“三农”一切问题的前提。针对产品缺失的问题,研发适配的产品,比如,湖南建行推出21款信贷产品,其中,生猪活体贷等重点创新产品,推进了生猪稳产保供;针对乡村产业分散、信息不全等问题,推进数据化、信息化、平台化、圈链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金融服务;重点发展供应链金融,通过乡村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上下游企业的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赋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关键,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重点支持人居环境治理、水资源治理,以及绿色发展、生态文明保护等,在支持大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探索中长期信贷模式,并可采取银团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充分赋能。

第五,推进乡村金融赋能农村重大改革。一是赋能农村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对乡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针对其最大的难点,水权、土地权、排污权、林权等“四权”的确权,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政府部门主导,建立全国统一的查询平台和抵质押登记平台,推进“四权”登记颁证、评估、交易机制,并建立土地经营权、宅基地、农机、农产品、农资等资产公开透明、交易活跃、规范顺畅的流转市场,并与银行信贷交易关联起来,激活农村这一最大资源。二是赋能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关键是做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建议,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创新制定专属产品,重点推进村集体组织的村社分账,让村集体组织及成员更便利、更灵活的获得金融服务和金融资源,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六,推进乡村金融与绿色金融、消费金融等战略融合。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是绿色金融、消费金融的重要领域,为此,建议按五大“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局性规划、系统性推进,推进乡村金融与绿色金融、消费金融,实现共同富裕等战略融合,提升需求、增强供给、提升预期,在应对经济下行的“三重压力”中,发挥更多金融职能与作用,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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