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加强重点领域广告执法,深圳近日发布了包括房地产在内的16个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就包括有深房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违法广告案。
披露内容显示,上述当事人主要经营房产投资咨询及理财咨询服务,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摇篮会员、V+会员,摇篮会员会费为13800元,享受终身服务;V+会员会费为3980元,享受1年期服务。当事人通过新浪微博“深房理”和微信公众号“深房理”发布所谓真实买房案例,吸引粉丝购买会员,指导会员通过代持、合伙、以贷养贷等方式买房炒房。
当事人发布的“树立目标、先赚一千万”等买房案例,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广告内容真实性,也无法提供相关信息或线索供行政机关予以调查核实其真伪。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严重违背“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根本方针,且多次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负面舆情,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于2021年5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万元。
值得留意的是,深房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就是此前被深圳市住建局联合七部门发布调查通告的“深房理”所在企业。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