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闻
一、中基协:截至2月境内共138家基金公司 公募基金资产净值26.34万亿
3月24日,中基协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备案2月月报。2022年2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当月共备案私募资管产品666只,设立规模343.58亿元。
私募资管产品存续方面,截至2022年2月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规模合计16.31万亿元(不含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较上月底增加2362.65亿元,环比增长1.47%。
此外,截至2022年2月底,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业务规模832亿元;证券公司私募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基金75亿元;基金管理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业务规模420亿元;基金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业务规模326亿元;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业务规模33亿元。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38家,其中,外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5家,内资基金管理公司93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家。以上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26.34万亿元。此外,2022年2月,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共备案确认81只,新增备案规模合计710.26亿元。
其中,按基础资产一级分类,本月债权类产品新增备案规模642.90亿元,未来经营性收入类产品新增备案规模41.60亿元,REITs类产品新增备案规模25.76亿元,无其他类产品备案。按基础资产二级分类,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小额贷款债权、购房尾款新增备案规模合计占月度备案产品新增备案规模的81.22%。
存续产品基础资产分布情况方面,截至2022年2月底,存续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2,227只,存续规模21,788.80亿元。按基础资产二级分类来看,应收账款、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CMBS)、小额贷款债权、融资租赁债权、类REITs以及基础设施类收费存续规模合计17,946.46亿元,占总存续规模的82.37%(见图2)。购房尾款、保障房、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其他类别基础资产存续规模合计3,842.34亿元,占总存续规模的17.63%。存续基础资产分布及占比较上月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银保监会: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
商业养老金融今年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日前正式获批开业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将重点发展养老年金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计划等创新型养老金融业务,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此外,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业养老计划试点正在抓紧筹备。
“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是专业性的养老保险经营机构,将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我们鼓励该公司在业务经营、风险管控和管理机制制度方面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养老金融试点。”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据该发言人介绍,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发展,陆续启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总体来看,试点进展顺利,各方反应良好。
2021年6月,六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据银保监会介绍,截至2022年2月末,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7.18万件,累计保费4.72亿元,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超过1.2万人。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将扩大到全国,并且养老保险公司将被纳入试点。
在养老理财方面,2021年9月,四家理财子公司在武汉、成都、深圳、青岛四地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目前,已有多个试点产品顺利发售。
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从“四地四机构”扩大到“十地十机构”,同时外资控股的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也加入试点,并将于近期推出相关产品。
此外,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养老储蓄试点也即将启动,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业养老计划试点正在抓紧筹备。同时,银保监会近期推出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政策,支持养老保险机构建设,鼓励其参与养老金融改革,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有序推进商业养老金融发展,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立足人民群众养老需求,主动探索创新,推出更多元的养老金融产品,优化管理机制,以新颖的业务、优质的服务、审慎的经营,开创养老金融发展新局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监管处罚
一、申万宏源证券:因展业不合规 申万宏源收到多张监管罚单
3月22日,上海证监局官网发布了一条对申万宏源证券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
上海证监局在告知书中表示,申万宏源与蚂蚁财富(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线上投资顾问业务时,未独立开展适当性管理,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未获取客户的住址、职业、财务状况、投资经验、诚信记录等信息,相关信息系统运行不处于公司自身控制范围,未能本地保存客户信息、适当性管理以及相关服务记录等资料。
上海证监局责令申万宏源自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时任项目负责人赵耀,时任执行委员会成员、财富管理事业部总经理房庆利,时任首席信息官谢晨也都因此收到罚单。赵耀、房庆利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谢晨被出具警示函。
二、国海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行为被处罚 被罚没超1800万元
3月23日,国海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据了解,国海证券在青岛有一家营业部。数据显示,国海证券2021年全年主承销债券43家,同比减少13家。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国海证券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国海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1月27日,国海证券与胜通集团签订《承销协议》,由国海证券担任胜通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主承销商。2013年至2017年,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615.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均为亏损。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国海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及《承诺函》中与上述财务信息有关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